署理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附短片)
******************************

  以下是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今日(四月九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
 
署理行政长官:各位早晨。首先,大家都知道林太(行政长官)正在东京进行官式访问。今次这个访问有特殊意义,因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二月十八日出台后第一次由特区政府特首联同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区一位司长携手协作,可以说是「并船出海」去东京推广大湾区的发展, 有象征意义。大湾区是一个很有潜质的地方,有七千万人口,1.6万亿美元的经济规模,等同一个韩国的经济规模,比澳洲的经济规模还要大;而香港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据点,在整个计划中我们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这亦是一个重要的意义,这是第一件事。
 
  第二,立法会这个星期会召开特别财委会集中讨论预算案,我们总共收到七千二百多条问题,数目相当多,尤其与民生有关的问题,司局长会陆续轮流在这星期回答议员的问题及作一个深入的讨论,希望这个预算案能够尽快可以处理、可以通过。大家有什么问题?
 
记者:想问一下,其实丁权案裁决判定了私人协约、换地方式,这两种方法建屋是违宪,有声音要求释放那九百多公顷的乡村式发展用地,政府如何看待?会否认真研究如何发展这些用地的可能性?另外,《逃犯条例》修订,见到法律界有联署,商界议员说不够票,英国担心其实香港正走向「一国1.5制」,继续去修订下去,会否令到外国的担忧成真?会否考虑撤回条例?

署理行政长官:第一条问题,就法院有关所谓丁权的裁决,新界原居民兴建小型屋宇合法权益的问题,昨天的裁决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很清晰厘定了原居民在私人土地上兴建小型屋宇的权利,这个也是和《基本法》四十条是吻合,即是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其余提及私人契约及换地这两个环节,法庭认为是有违《基本法》。发展局正与律政司的同事仔细地研究判词,再细阅法律的理据等等,然后决定是否提出上诉,所以刚才你问是否释放九百多公顷土地的议题,但在这个阶段,我觉得等政府做完仔细的研究,考虑是否下一步上诉,这个才是关键的。 

  另一方面,其实九百多公顷的土地是一个整体的数目,是散布在六百多条政府认可的乡村,很多包括屋与屋之间的走廊,以及空地、斜坡、行人路,所以实际上可以用来发展、用来建屋的潜质其实不算很大,很多亦未必有交通配套和其他的基本设施。所以这个纯粹是一个整体的数字,散落在六百多条村中,屋与屋之间的空间、走廊也包括在内的话,能够建屋的潜质有多大,我们真的要再很小心去研究。无论如何,大家稍等一会,我们有少许时间,法院给予政府三个星期的时间,所以我们在这段期间会很仔细研究判词,然后决定我们下一步该怎样做,上诉与不上诉,亦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

记者:想问丁权案虽然法院裁决了有一个合法权益,但林郑特首做发展局局长都说过,丁权不可是无限,因为土地都是有限的,其实会不会为了因为这个案件会「截龙」,可能定在二十八年后即是二零四七年到期,即《基本法》五十年不变的期限后「截龙」?

  还有第二条问题,刚才说过,那九百公顷土地都很零散,但为什么政府不研究土地可以怎么用之后才决定上诉,快些进行土地研究?

  还有第三,二十三条释法,有消息指人大将会释法,政府有否收到这个压力或是听到有关消息?

署理行政长官:这三条问题,我先处理第一条问题。第一条问题,因为始终围绕着「丁屋」议题,我刚才都说,法院昨日的裁决很清晰厘定了传统合法权益限于原居民拥有私人土地,这是大部分――占八成多的小型屋宇批核组别里,这个是一个免费的建屋牌照。这厘定了法律基础,是重要的。

  至于其他问题属假设性,恕我在这里不再评论。但这九百多公顷土地,我刚才说,最重要看下一步怎么走,政府上不上诉是关键的,所以,那九百多公顷土地的议题,我们下一步会看看是否要面对。

记者:(有关选民登记册)

记者:我们收到消息,人大是否正打算就二十三条释法?

署理行政长官:我先讲讲关于选举事务处那件大家关心的事。这件事我们极之关注,是一件极之严重的事件,我们一定会严肃跟进。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聂局长将会在今早稍后联同有关同事向记者有个全面的交代,大约十一点半左右,他会在政府总部这里给大家一个最新的发展情况,向大家有一个全面的交代,所以留待两个小时后,局长会全面向大家交代。我们关注这件事,这是一件极之严重的事件,我们一定会严肃跟进。

  关于二十三条的问题,昨日律政司司长已很清楚地回应有关二十三条立法的揣测,我们是不会评论。但特区政府是有一个宪制责任要为二十三条立法,这一点是很清晰,《基本法》亦有规定和要求。但立法是一个时间的问题,行政长官屡次说过我们会在一个适当的时候,才可以启动这项立法工作,因为当中是相当复杂、相当敏感。但我们并不是没有跟进这件事,我们是看着大局来发展,责任我们要履行,但亦要顾及整体大局。

记者:今届政府对完成这个宪制责任有没有压力?

署理行政长官:行政长官亦说得很清楚,我们会在适当时候就会起动这项工作。

记者:就《逃犯条例》,法律界亦有联署,商界亦有议员说觉得政府会不够票,跟着英国方面也出了一个声明,担心香港正在步进「一国1.5制」。继续修订下去会不会令到外国的担忧成真?政府会不会考虑撤回这条条例?

署理行政长官:这个在早前行政长官也很清楚说过,我们是须要填补一个法律制度上的空隙,这点是一个事实,我们要做工夫。我们会实事求是,在过去几个月,其实大家都看到,保安局局长和律政司同事马不停蹄四出作出解说。我们有一个谘询,虽然期间并不太长,但我们真正已做过谘询,到今时今日仍然在听意见,例如商会,甚至是外国领事方面,局长亦亲自见过很多总领事,我们是全面乐意沟通,亦乐意解释我们的立场,有什么疑虑,我们一定会尽量澄清。所以这个条例草案在立法会审议阶段,必定仍会有很多疑点继续表达出来,我们会继续聆听、继续分析那些意见,看看是否可以完善这个机制。

记者:记协最近批评政府很多官式活动都只是事后发相或发稿,即是在削弱传媒的监察能力,你自己怎样看?

署理行政长官:就传媒那个报道,即是我们最近一两个活动是没有公开邀请传媒,我觉得应该有改善的空间,是可以在这方面做得好一些。当然同事也有解释,房屋署华富邨的活动,对象主要是居民和地区团体。尽管如此,我们都应该尽量做到透明度高,以及传媒应该有更多机会采访,所以在这方面我会向同事表达,正如行政长官都曾说过,我们应更多与媒体有互动,所以希望将来在这方面做好一些。多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4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