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选民登记册事件(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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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各位传媒朋友,就选举事务处仍未寻回一本与二○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相关的选民登记册一事,我是高度关注的。我在最近才获悉事件,我认为事件非常严重,因此马上召见选举事务处主管人员,要求他们详细解释事件和严肃跟进处理,期望在一星期内完成核查二○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文件,以尽早确定有关选民登记册是否遗失。同时我亦指示选举事务处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备案。
就选举事务处在过去两年多仍未寻回与二○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相关的选民登记册和不作通报,有关处理方法绝对不能接受,我亦对事件的发生表示遗憾。
我已经要求选举事务处就事件的来龙去脉向我提交详细报告。据我了解,总选举事务主任亦是在最近才得悉事件,显示选举事务处的行政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因此,我亦要求选举事务处就整体的行政管理、内部沟通、工作流程和员工培训等方面查究不足,从而作出改善,以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同时,如事件涉及人为错误或蓄意隐瞒的情况,我们会按既定纪律程序处理。对于受影响的选民如因事件感到困扰,我是非常抱歉。待选举事务处核查所有相关文件后,处方会作全面交代。
记者:事件发生两年多以来,局方以至总选举事务主任都不知情,初步了解隐瞒事件的程度为何?事件在哪个层级就没有再上报?机制是否出现很大漏洞?是否涉及有公职人员行为不当?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正如刚才我所说,事件发生两年多以来在寻找有关选民登记册的过程和为何未能寻回仍没有上报,当中的来龙去脉,有待进行相关跟进调查后才会知道详情。现阶段不适宜揣测。但如果事件涉及有人为错误或蓄意隐瞒的情况,我们会按纪律程序处理。
今次在操作方面出现这些问题,反映可能在行政管理、内部沟通、工作流程和员工培训等方面有不足之处,须要改善。因此,现时最重要是:第一,让选举事务处尽早核查有关二○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文件,以尽早确定有关选民登记册是否遗失;第二、如确实遗失,需要向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作正式通报,即使我们已就事件备案,以及通知受影响的选民和尽量将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另一方面是就事件作详细调查,查看问题所在,汲取教训,改善不足。这些就是我们接着会严肃和积极跟进处理的工作。
记者:是否需要就事件报警?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们要视乎所掌握的资料,在有需要时会适当跟进。
记者:会否担心事件会影响市民日后投票和登记为选民的信心?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当然我们绝对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件,事件也是十分不理想的。因此在问题出现时,我们定必须处理好问题出现的原因和须作改善之处,让公共选举的安排继续做到严谨、顺利和能给予大家信心,亦让公共选举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举行。我们对此非常着紧,必定会尽最大努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记者:由于一般资料(与选举相关的文件)必须保存最少半年,选举事务处期间就应该知道有文件遗失,惟直至在廉政公署进行调查时才表示遗失,事件更是近日才被揭发。选举事务处的工作人员处理该等资料的守则为何?局方或选举事务处可以怎样规管?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根据法例要求和在选举事务处日常运作当中,一定有相关指引和程序。譬如与选举相关的文件必须在选举过后保存半年,然后才可销毁,除非有执法机构或法庭指示须作备存,当然这亦须按相关要求来进行。今次是在过去两年多仍未能寻回该选民登记册,亦未有作出通报,显示当中一定有问题出现,与事件相关的程序和守则究竟为何、相关人员有否遵循有关程序和守则、事件涉及失误抑或蓄意隐瞒等,我们都需要透过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才可找出原因和答案。现阶段的首要工作是让选举事务处尽早核实文件的情况,确定该选民登记册是否遗失。
完
2019年4月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45分
香港时间15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