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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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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四月二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早晨。昨天我们已经发出新闻公报,我将会在本星期日启程去日本东京,继续我马不停蹄的外访工作。这是我上任行政长官以来,第二次去日本东京访问。今次主要目的是出席四月九日在东京举行的大型推广粤港澳大湾区的推介会。届时,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亦会一起出席。
 
  这是我们自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二月十八日公布后,首次三地政府联合做海外推广。《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最后一章是希望在大湾区发展中,有更多公众参与和企业参与,日本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亦有很多专业服务可以与大湾区对接。
 
  今次访日期间,特别已经确定将会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外务大臣河野太郎会面。上一次我访问日本时,因为日本国会有很多工作,所以安倍晋三首相表示未能和我见面,但我也与河野太郎见了面,而且在会面后,我与河野太郎亦发出了一份共同声明,其中内容是说知道香港将会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我们欢迎日本企业和科研机构可以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今次去日本,就是延续我们在这方面的合作安排和工作。
 
记者:林太,想问一下,就《逃犯条例》,有关挑战《逃犯条例》的修订,想问刘銮雄今次入禀司法覆核……
 
记者:……刘銮雄的修订,追溯令会不会设定一个界线,刘銮雄现在怕自己会被引渡澳门,会不会妨碍《逃犯条例》修订的进行?
 
行政长官:有关我们修订《逃犯条例》的工作,将会在明天的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其后相信立法会会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政府提出的条例草案,我们的工作就是按着这个安排来进行。至于有个别人士提出一些司法的行动,由于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我不会作任何的评论。
 
记者:想问今次条例草案,其实政府倾向会否设立一个追溯期?还是一个无限期的追溯期?另外,虽然政府不评论个别司法案件,但是如果有个别人士入禀司法覆核政府这条条例的话,会否影响政府的立法进度?第三条想问现在有些商界在你们剔除九项商业罪行后,他们都进一步要求剔除第15条关于贪污的罪行,政府其实都需要商界的票数才可以通过,在这个情况下,政府会否作出进一步的修订?
 
行政长官:当事情进入司法程序时,特区政府、律政司、我本人都不予评论。至于这条条例草案的内容,我们已经详细解释了,明天由保安局局长提出的首读和二读,他亦会进一步加以说明。到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审议,包括完成审议概览后进入每条条款的审议,将会有很详细的交代和讨论。
 
  至于每一件工作,无论是立法工作或政策工作,特区政府都很愿意聆听各界,包括持份者或社会的意见。如果这些意见跟我们的大原则没有冲突,能够令到事件更顺利地进行,我们一般都会从善如流接受这些意见,但不等于每一个意见,特区政府都要接纳,否则根本不可能完成一件事。我亦说过,今日在香港这个多元的社会,每一件工作都会有很不同的意见,亦有很多界别有自己的独立看法,很多时都有冲突的。作为政府,我们第一是寻求一个最大的共识,让工作可以进行。第二,如果是有理有据、可以减少疑虑、令到工作可以顺利进行的意见,我们会尽量采纳。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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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