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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慈善筹款活动标识以便市民辨识(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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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一日)推出慈善筹款活动标识,所有获政府批准举行的慈善筹款活动将须印上或展示有关标识,以便公众识别。相关标识旁亦会附有二维码,市民可透过二维码查阅有关慈善筹款活动的资料。

  慈善筹款活动标识须于不同政府部门批准的慈善筹款活动中使用,当中包括:

(一)就所有获社会福利署(社署)批准于二○一九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卖旗日及一般慈善筹款活动,公开筹款许可证上必须印有标识,而在卖旗日所使用的旗袋亦须展示标识。就一般慈善筹款活动而言,筹款人员证及贴在捐款收集工具上的标签须印有标识;

(二)所有于二○一九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向民政事务总署(民政总署)提出牌照申请而获批准的慈善奖券活动,其奖券活动牌照及彩票须印有标识;及

(三)所有于二○一九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向食物环境卫生署就举办涉及在公共地方卖物的筹款活动提交的申请及获签发临时小贩牌照的慈善机构,持牌人须在进行卖物筹款活动的摊位展示标识。

  市民除可透过电话专线(电话号码:3142 2678)及在「香港政府一站通」内的筹款活动专页查询获政府批准举行的慈善筹款活动的资料外,亦可透过慈善筹款活动标识及二维码,辨识及查核有关筹款活动是否获政府批准举行。

  因应法律改革委员会的报告书、审计署署长第六十八号报告书及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六十八号报告书就改善监察慈善筹款活动所提出的建议,政府除了推出慈善筹款活动标识外,亦已于去年八月一日起推行一系列行政措施,包括把获社署批准的慈善筹款活动,或民政总署批准的慈善奖券活动的举办机构所提交的经审计帐目上载至「香港政府一站通」内的筹款活动专页;推出电话专线供市民查询或投诉有关团体在公众地方举行的慈善筹款活动;制定新的《慈善筹款良好实务指引》和推出一站式服务一并处理涉及在政府土地举办的慈善筹款活动,以提高慈善筹款活动的透明度,保障捐款人的利益和利便进行筹款活动。

  市民如欲了解更多有关获批准的慈善筹款活动资料,可浏览「香港政府一站通」内的筹款活动专页(www.gov.hk/tc/theme/fundraising/welcome)。
 
2019年4月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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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四月一日)推出慈善筹款活动标识,所有获政府批准举行的慈善筹款活动将须印上或展示有关标识,以便公众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