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教育局局长就「检讨校本管理的推行」动议辩论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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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叶建源议员动议的「检讨校本管理的推行」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今日叶建源议员就「检讨校本管理的推行」提出议案,另外有三位议员就议案提出修正案,让我们有机会在议会讨论一个很重要的教育议题。首先,对于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的不愉快事件,我和教育局同事感到十分难过。自事件发生至今,教育局一直与该校及办学团体东华三院密切联络,一同支援受影响的教职员及学生,并协助学校及办学团体采取适当的跟进措施。学校已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深入调查事件及建议跟进措施,教育局一定会审视调查结果及作出合适的跟进。

  事件引发各界关注和讨论,特别是有关校本管理政策和处理投诉的机制,我希望借今日的机会向议员和市民讲解有关的政策措施,并听取大家的意见。教育局会详细研究所有有助改善现行机制的意见及建议。

(一)校本管理

  校本管理政策透过立法在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是一套以学校为本、学生为中心、质素为主的学校管理制度,目标是把学生学习安排和资源调配的权力下放给学校,使学校能按其校情制订更适合学生需要的政策,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学校在调配校内人力及财政资源与制定教学政策方面享有更大自主权,但同时亦须就学校的表现向持份者及社会问责。

  为提高学校运作的透明度,所有资助学校必须成立法定的法团校董会,由主要持份者——包括办学团体代表、校长、教师、家长、校友及独立人士成为校董,共同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事宜,确立了一套权责清晰的学校管治制度,以期产生协同及制衡效果,有效发挥校本管理精神。不同持份者参与学校管理正是世界趋势。

  校本管理提倡学校自我管理,但我必须强调,学校实际上须按照政府所定的法团校董会管治及责任架构运作,并须根据《教育条例》、《教育规例》、其他法例、《资助则例》、教育局不时发出的指示,以及办学团体的相关指引,和法团校董会章程的规定办学。

  实施校本管理政策之前,每所学校均由其校董会管理,由于当时的校董会并没有法定组成的规定,极端情况可以是由一至二人负责管理学校。但在校本管理政策实施后,所有资助学校均须根据《教育条例》和法团校董会章程的规定,成立由12至20名校董组成的法团校董会。所以无论在校本管理架构、权责区分、持份者参与,以及透明度方面都大有进步,为学校持续发展和有效管理迈向一大步。

  现时校本管理已经推行多年,整体运作畅顺。法团校董会学校在日常运作方面既享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同时在学校发展与问责架构下实施自我评估(自评),更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制衡机制,以保障资产和确保拨款用得其所。

  为确保持份者能充分参与学校管理,体现共同管治的精神,法团校董会一般会制定不同的机制,如设立由不同法团校董会成员参与的专责小组,让校董直接与教师接触,聆听意见,参与讨论/制订学校的政策和事务。

  在推行校本管理政策后,教育局仍然担当着监管角色。教育局会从不同层面监察学校,包括每年检视学校的经审核帐目、定期进行帐目稽核、校外评核和重点视学等,从不同角度为学校提供回馈和改善措施。教育局亦会要求学校在校本管理的架构下,要完善学校管方的制衡机制,避免任何人独揽权力,以确保管治质素。如果个别学校因为种种问题,例如校董欠缺管理学校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以致学校管治素质受到影响,本局会提供适切的支援,并在有需要时积极介入及处理,包括发出劝喻信/警告信,甚至委任校董加入法团校董会以执行其职能、取消校董的注册和撤回对校长的批准等,确保学校按规而行。这跟叶议员刚刚的表述不同,教育局的监管者角色并没有改变,更不会推卸监管学校的责任。

(二)处理投诉机制

  现时全港所有公营及直接资助学校已推行「优化学校投诉管理安排」(优化安排),目的在于协助学校建立或完善校本处理投诉机制及程序,以便更妥善、迅速地跟进及回应日常接获的意见或投诉。教育局为学校提供各项支援,协助学校负责人员及前线学校员工预防及处理投诉,当中包括提供《处理学校投诉指引》范本予学校制订及完善其校本处理投诉机制及程序、向持份者(例如新任校长及家长教师会委员)介绍优化安排,以及提供有关处理投诉、沟通及调解技巧的培训等。这优化安排并不是校本管理的一部分。

  在优化安排下,学校须按其校本处理投诉的机制和程序,直接跟进及回覆由家长、学生或公众人士直接向学校提出,或经教育局转介与其学校一般日常运作或内部事务有关的投诉(例如校巴服务、教学安排等)。教育局要求学校在完成调查或跟进经教育局转介的投诉后,须把回覆投诉信的副本送交教育局备考,教育局会审视学校是否已按既定的校本程序适当处理有关投诉,如有需要,会作出跟进;如投诉涉及严重事故或学校管理有重大失误,教育局会随时直接介入调查。

  至于由学校员工向教育局提出的投诉,或投诉涉及《教育条例》、《教育规例》、《资助则例》、教育政策、本局直接提供的服务等,以及其他不属于采纳优化安排学校(如私立学校)的各类投诉,则仍然是由教育局负责跟进及直接回覆投诉人。

(三)「校本管理政策专责小组」

  因应行政长官的要求,教育统筹委员会成立了「校本管理政策专责小组」,负责检视校本管理政策的落实情况,并探讨如何强化校本管理,同时减少教师和校长的行政工作,让他们更专注教学,关顾学生成长。专责小组的成员包括来自办学团体、学校议会、家长与教师团体的代表,以及资深教育工作者。

  专责小组自成立以来,举行了多次会议,检视了校本管理的推行现况,以及就相关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分析,包括如何进一步提升管治质素及「拆墙松绑」以释放教师和校长空间,以及应否为校监和校董订定基本培训要求等。

  专责小组曾就其初步建议谘询教育界及各持份者。据了解,专责小组的最终建议涵盖三大范畴,包括改善管治质素、加强学校行政效能并释放教师和校长空间,以及促进主要持份者参与学校管治。就议员及社会人士近日对校本管理及投诉机制的关注,专责小组会跟进及讨论。在专责小组提交检讨报告后,我们会研究及考虑有关建议,再确定如何落实,以进一步优化校本管理的推行。

  主席,教育局会不断改善现行的校本管理政策及处理投诉机制,务求在放权和监管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并确保所有投诉得以有效跟进及回应。教育局一直担当监管及支援者的角色,一方面为学校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更会监管学校的确保教学质素。我乐意听取议员的意见,待聆听各位议员的发言后,我会再作回应。

  多谢主席。



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