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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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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答问内容:

记者:其实「三隧分流」在立法会是否数不够票?是否会第二次撤回这方案?其实如果第二次这么短期内撤回,其实是否反映政府或者陈帆局长思虑都是不够周详,以及会否担心损害政府的管治威信?以及是否今届之内都不会再提出「三隧分流」方案?西隧专营权、专营巴士隧道费豁免是否都没办法落实?

行政长官:对于「三隧分流」这个方案,经过了几个月的讨论,我们很快会有决定,有决定的时候便会公布和详细交代,包括回应你刚才那些问题。恕我现在站在此,因为我们还没到公布的一刻,所以我不会详细回应,但你都知道应该很快便可以公布及回应了,因为我们在明日的立法会大会,即是三月二十七日,本来是要提出一个无约束力的政府议案。这种政府议案应该只需要在席的过半数支持,但如果大家有留意或者我留意大家的报道,看来能够争取到过半数的机会都很低。

  不过,我必须在此强调,内容我不会说,但如果你提到做这一类的工作而结果不能够成事,是否真的会打击政府的威信或者管治,我认为不会,反而突显了在本届政府我一向所说,香港社会积累了很多问题,我们能够为社会解决多一个问题,我们都会很努力去找一个我们认为可行的方案;但经过我们很努力找到一个可行方案,因为香港是一个很多元的社会,更不用说有一些所谓既得利益,亦有一些社会回响,所以当这些方案,特别在立法会,得不到所需的支持的时候,政府都要尊重立法会监察的功能,并不应该视为管治威信被削弱或被打击。往后我们都是循着这种管治风格来做,尽量处理我们看到的问题、积累很久的问题,尽量找一些可行方案,包括自己动用公帑,譬如今次的「三隧分流」是要动用相当多公帑,务求解决问题。如果议员不能够支持──因为种种原因,我也不能厘清究竟不能支持是哪方面的原因──就是不能支持,政府当然需要尊重立法会这个功能。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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