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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供录像协助环保署成功检控非法弃置建筑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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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泥头车司机被屯门嘉和里村设置的保安监察系统拍摄在村附近非法弃置泥头,由村民向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提供相关片段举报。两名泥头车司机连同相关的工程承办商,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共被判罚款36,000元。

  去年十一月,环保署接获村民提供的摄录片段,举报有人在屯门嘉和里村的政府土地从泥头车卸下泥头后离去,对行人构成危险和不便,并造成环境卫生问题。环保署根据拍下的泥头车车牌号码,及该名热心村民的证供,成功追查两宗涉嫌非法弃置建筑废料的泥头车司机及雇用他们的工程承办商,经搜证后按《废物处置条例》向上述人士提出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工程承办商及运输业界人士,必须依法妥善把建筑或工商废料运送至政府的废物处理设施,否则可被检控。根据《废物处置条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第二次或其后再被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呼吁市民如目睹有人非法弃置建筑或工商废物,可提供拍下的录像片段或照片,致电环保署热线2838 3111举报。
 
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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