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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辩论有关要求政府搁置设立中港移交逃犯安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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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于星期三(三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要求政府搁置设立中港移交逃犯安排的议案。

  该项议案由杨岳桥提出,内容为:「由于中国内地尚未落实司法独立及公平审讯,为了保障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国际认可的法治声誉,以及保障香港市民及往来本港人士的人权,本会要求政府搁置设立任何允许香港移交逃犯至中国内地的引渡安排。」

  毛孟静和涂谨申将分别就杨岳桥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叶建源将提出一项有关检讨校本管理的推行的议案,内容为:「近日一名教师在校园堕楼身亡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教职员在校本管理制度下面对不公平的对待,其申诉亦未获有效处理;校本管理制度的原意是『建立一个更开明、具问责性以及让学校伙伴共同参与决策的管理架构』,并透过权责下放,让学校在校务管理与资源运用上享有更大的靈活性和自主权,而学校可按本身的背景、历史及需要,建立一套配合学校发展的管理方法;为配合校本管理的推行,政府在二○○五年一月一日实施《2004年教育(修订)条例》,为校本管理的管治架构订定法理依据,并规定所有资助学校成立法团校董会管理学校;事实上,香港大部分校长均尽心尽力,表现优秀,然而,随着学校获下放更大的自主权和权责,由于校本管理制度上缺乏制衡,以致陆续出现一些法团校董会或学校管理层涉嫌滥用权力的事件,亦有教职员甚至是校长的申诉未获当局有效处理,但教育局却以『尊重校本管理』为由推卸责任,把申诉发还学校自行处理,令教育界怨声载道;其实教育局曾指出,『个别学校的校董欠缺管理学校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以致学校管治素质受到影响......在一些个别例子中,校监未能有效履行《教育条例》订明的职能,或在某些情况下漠视教育局的劝告。法团校董会/校监表现不称职,便会让校长缺乏制衡,有机会恣意揽权或怠忽职守,对学校的管治和管理质素带来负面影响』;就此,本会促请政府改善校本管理政策及现行投诉机制,从制度上保护教师免受不公平对待,以及在学校建立关爱互信的工作环境;有关措施应包括:

(一) 在考虑校本管理政策专责小组所提交的意见的同时,全面检讨校本管理制度,以确保学校的管治权力得到适度制衡,提高学校管治的透明度及教师的参与,并重视教师的意见,从而发挥『学校伙伴共同参与决策』的理念;

(二) 在处理学校的投诉时,应积极履行监管的责任,除要确保学校依据《资助则例》及相关条例等规定行事外,更要积极找出真相,让投诉得到公平的结果;

(三) 督促法团校董会须成立独立调查小组处理严重的申诉个案,而小组成员应加入独立人士;

(四) 增加教师参与校政的机会,确保法团校董会内的教师代表必须以民主方式产生,并有充分的参与权,而他们在表达意见和参与校政时亦得到尊重和保障;

(五) 恢复教师代表与校董会之间及教师代表与教育局之间的两项谘议机制;
 
(六)正面推动学校的良好管理和参与文化;及

(七) 正视多年来教育界的诉求,尽快成立独立和专业的教师公会。」

  何启明、张国钧和许智峯将分别就叶建源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政府议案方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将提出一项有关实施「隧道费调整方案」的议案,内容为:「就政府提议由二○二○年一月一日起调整三条过海隧道的私家车、的士和电单车隧道费(隧道费调整方案),以分流过海交通,为社会带来整体利益,包括纾缓过海交通挤塞、减少过海车龙阻碍非过海交通、节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市民的出行时间,以及减少车辆废气排放等预期效益,本会支持政府向本会提交实施隧道费调整方案有关红磡海底隧道和东区海底隧道的法例修订,以及就西区海底隧道隧道费补偿方案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

  谭文豪、陆颂雄、范国威、陈恒镔和区诺轩将分别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政府法案方面,《2019年广播及电讯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和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在会议上,议员亦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政府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于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9年3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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