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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各类型房屋的供应和空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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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凯欣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房屋的供应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各类公、私营住宅单位的数目及空置率分别为何;

(二)是否知悉,现时已分别由(i)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及(ii)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完成收购并有待重建的住宅项目的空置年期,以及有关重建计划的时间表和可供应的单位数目;

(三)是否知悉,现时房协辖下已腾空并有待重建的出租屋邨的空置年期,以及有关重建计划的时间表和可供应的单位数目;

(四)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自成立以来促成了多少个过渡性房屋项目,以及正就多少个该类项目提供支援,并列出该等项目的地址、土地面积、可供应单位数目、单位的平均面积,以及有关土地可作过渡性房屋用途的年期;及

(五)会否与市建局及房协设立工作小组,研究利用空置土地及空置物业提供过渡性房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凯欣议员的提问,在谘询过发展局后,回覆如下:
 
(一)现时各类公、私营房屋单位的资料如下:

  公营房屋方面,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的资料,截至二○一八年第四季,公共租住房屋(公屋)(注一)及资助出售单位(注二)的单位总数分别约825 200个及约410 500个。

  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底,房委会辖下可供出租的公屋单位数目约784 000个,而可供出租的空置单位数目约6 700个,空置率约为0.8%(注三)。房协方面,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底,房协辖下可供出租的出租单位数目约32 000个,而可供出租的空置出租单位数目约250个,空置率约为0.8%(注四)。政府没有备存资助出售单位空置率的资料。

  私营房屋方面,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的初步数字(注五),二○一八年年底的私人住宅单位总存量为1 194 000,空置率为4.3%,低于一九九八年至二○一七年期间约5%的长期平均水平。

(二)房协现时没有已收购并有待重建的住宅项目。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已展开收购并已届交吉期限日,而又尚待拆卸工程开展的项目,详情载列于附件一。

(三)房协一直采取双轨模式,一方面为其高楼龄出租屋邨进行复修工程,包括加建升降机、提升保安系统及消防系统、改善外墙及大堂外观等;另一方面视乎屋邨状况和附近有否合适的迁置资源,循序渐进地推展重建计划。房协现正进行或计划中的重建项目包括明华大厦、渔光村、观塘花园大厦二期及真善美村,详情载列于附件二。

  为善用现有的出租房屋资源,协助增加过渡性房屋供应,房协在二○一八年七月推出首个「暂租住屋」过渡性房屋计划,翻新因应渔光村重建计划第一期而腾空并预计在五年后拆卸的217个小型单位,供已轮候公屋一段时间的合资格人士申请暂住。

  至于明华大厦重建计划,第一期预计于二○一九至二○年度完成,新落成的出租单位将用作安置受重建计划第二期影响的现有住户,以便房协开展第二期的拆卸工程。现时约有200个因应重建计划第二期而腾空的单位,预计这些单位会在一年后拆卸。

  房协另外两个待重建出租屋邨(即观塘花园大厦二期及真善美村)的空置出租单位仍然照常编配予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现时没有空置出租单位可改作过渡性房屋。房协会继续尽量精简重建程序,以减少待重建屋邨空置出租单位的数目及缩短空置期,善用现有出租房屋资源。

(四)及(五)政府一直致力透过增加公屋供应根本解决居住环境欠佳的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问题。正如二○一七年及二○一八年的《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中提出,由于觅地建屋需时,政府在推行长远房屋政策和措施之外,会协助和促成各项由民间团体主导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希望透过提供过渡性房屋,纾缓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环境惡劣人士的生活困难。为此,运输及房屋局已成立了一个专责小组,为民间团体拟议的过渡性房屋项目提供一站式统筹支援。

  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专责小组)在过去一段时间协助了多个由民间团体主导的过渡性房屋项目,包括数个透过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联)营运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推出,设置于现有闲置住宅楼宇的项目。负责团体灵活运用社区资源,在提供过渡性房屋的同时,亦因应住户的需要,提供适切支援。截至二○一九年二月,共有九个过渡性房屋项目提供约610个单位,其中约220个单位透过由社联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推出,这些项目的资料载于附件三。

  专责小组亦曾讨论其他项目,惟这些项目现时还处于倡议阶段,政府认为应该待项目较成熟时由倡议者适时公布。

  专责小组不时与不同团体(包括房协及市建局)会面,讨论如何增加过渡性房屋供应。专责小组亦欢迎民间团体就个别选址方面提出建议。

注一:包括(i)房委会辖下的公屋单位和中转房屋单位;以及(ii)房协辖下的出租单位和长者安居乐住屋计划的出租单位。

注二:包括(i)房委会已售出但业主尚未缴付补价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私人参建居屋、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计划、可租可买计划、重建置业计划、「绿表置居先导计划」、租置计划的单位及14个买家撤回的居屋单位;(ii)房协已售出但业主尚未缴付补价的住宅发售计划、夹心阶层住屋计划和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单位;但不包括房委会及房协已售出但未落成的单位,以及市建局于二○一五/一六年度一次性提供的322个资助出售单位。

注三:空置率是指可供出租的空置单位(不包括已拨供申请者考虑并预计可于短期内租出的公屋单位)占所有可供出租公屋单位的百分比。

注四:不包括受清拆影响的单位及有待进行改建工程的单位。

注五:确实数字将于二○一九年四月发表的《香港物业报告2019》中公布。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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