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出席立法会联席会议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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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财经事务委员会和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金融业发展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一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肯定和支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并支持打造「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等。我们会按《规划纲要》的指导方向,积极与内地部委跟进落实相关的政策措施。
 
  《规划纲要》亦提及要强化大湾区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为此,我们正逐步推动大湾区电子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并已取得初步成果:自二○一八年十月开始,香港个别电子钱包营运商实现了试点的跨境使用,香港居民可以在内地指定商户使用手机进行支付,而营运商亦会推广该服务至更多的内地商户。下一步会继续研究简化港人在内地开户安排及满足跨境财富管理及保险服务需求的相关措施等。
 
  为了解决香港市民在内地银行「开户难」的问题,据了解,有关政策最近已有突破性安排,将会由相关的银行试点推出在香港见证开立内地帐户服务,让香港居民足不出港,便能便捷地开立内地银行户口。据我们了解,这项服务的详情将会在日内推出。
 
  此外,我们一直就税务事宜与中央积极磋商,以促进区内的人才流动和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于今年三月一日公布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183天判定标准的具体操作办法︰在内地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居住天数;同时亦公布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自二○一九年至二○二三年,由地方政府按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并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特区政府与内地有关当局原则上同意,为合资格跨境工作的教师和研究人员提供特别税务安排,让他们在指定时间内可于内地享有税务豁免,条件是有关报酬须从香港特区取得且在香港特区征税。我们希望年内与内地修订《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落实这安排。在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框架下,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有关当局商讨有关港人在内地工作的税务事宜。
 
  多谢主席。



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