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二○一九/二○年度公共租住房屋入息及资产限额
**********************
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今日(三月十五日)讨论二○一九/二○年度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入息及资产限额检讨的结果,并通过不同家庭人数申请者的入息及资产限额,于四月一日起生效(详见附表)。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公屋入息及资产限额每年按既定机制检讨,以切合当前的社会经济状况。整体而言,二○一九/二○年度的公屋入息及资产限额,较二○一八/一九年度分别平均增加4.2%及3.1%。」
 
  小组委员会亦通过于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不把职津计算为公屋申请者的入息。
 
  发言人表示:「小组委员会认为,职津是按照申请住户的每月工时及入息来衡量其申领资格及每月可获发放的津贴金额,申请住户所获得的每月金额浮动不一,故此不应将职津与其他恒常和固定发放的政府津贴同样处理。如有公屋申请者曾因领取职津而超出公屋入息限额,因而被取消公屋申请资格,可以重新递交其公屋申请。」
    
  根据既定机制,公屋入息限额以住户开支为计算基础,当中包括住屋开支和非住屋开支,加上备用金。住屋开支用以衡量租住与公屋单位相若的私人楼宇的开支,视乎私人楼宇不划一每平方米租金和参考单位面积(即过去三年编配予公屋申请者单位的平均面积)而定。非住屋开支则是参照政府统计处(统计处)最近一期住户开支统计调查的结果厘定,并按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剔除住屋开支)的最新变动,或按统计处进行劳工收入统计调查所录得的名义工资指数变动进行调整,以较高者为准。至于公屋资产限额,则参照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于年间的变动调整。
 
  会上有委员关注因应公屋的入息和资产限额有所上调,合资格申请公屋的住户数目或会增加,因此认为应增加资源以加强审核申请者资格,包括抽查有关申请者是否在香港境外持有物业或其他资产。
 
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25分
即日新闻  

附件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