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署就在囚人士投诉机制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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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一向重视投诉。所有在囚人士被收纳于惩教院所时,均会获安排参加启导班,期间职员会向他们讲述各种申诉权利及途径。他们亦可从获派发的「在囚人士须知」小册子及各院所内设置于不同位置的电子服务站,得悉各投诉渠道的详细资料。此外,所有院所的当眼地方均张贴有关申诉权利的通告。
现时,在囚人士可透过多个渠道作出申诉。署内方面,在囚人士可以向院所管方、到院所巡视的惩教署总部首长级人员,或惩教署投诉调查组(投诉调查组)提出投诉。投诉调查组是惩教署署长委派的独立组别,会就每宗投诉进行公平、公正及详细调查,或按情况交由其他执法部门跟进。就署外而言,在囚人士可以书面方式向立法会议员、申诉专员、法定机构、其他执法部门、政府政策局等投诉。此外,他们亦可选择直接向突撃巡视的巡狱太平绅士求助或投诉。
申诉专员公署作为独立及法定处理政府部门投诉的机构,可以就投诉要求惩教署提供资料协助调查或直接作出独立调查。
此外,在囚人士有权约见律师,亦可以要求与立法会议员、区议员等法例指明的人会面,其间惩教人员不可在场,不会知道他们的谈话内容,亦不知道有关会面是否和投诉有关。本署亦按《监狱规则》处理在囚人士的信件,以保障在囚人士的个人私隐。凡寄给指明的人包括立法会议员及申诉专员的信件,惩教人员均不可阅读其内容。此外,寄予或由在囚人士发出的信件均由院所文职人员处理及妥善记录,而非由惩教人员负责。
在囚人士如选择向巡狱太平绅士投诉,可要求与其单独会面。巡狱太平绅士可即场就投诉展开调查或将投诉转介至其他署外机构跟进。太平绅士更可以要求在其轮值巡视期间以外的日期再次巡视有关院所,就该投诉作出跟进调查。太平绅士巡视并非由本署安排,巡视的实际日期和时间并不会向本署或有关院所透露。现行的太平绅士巡视制度运作良好,而且是一个让在囚人士提出投诉的有效制度。在二○一八年414次的巡狱太平绅士巡视,惩教署共收到187宗由在囚人士提出的投诉个案。
惩教署司铎是根据法例委任的独立神职人员,可以在任何合理时间内与在囚人士接触,在囚人士如有需要可随时向司铎投诉,而司铎有责任就所知监狱内的不当情况作出报告。
惩教署投诉调查组是由惩教署署长委任的调查单位,在运作上独立于部门的其他组别,负责处理及调查投诉。投诉调查组的调查结果会呈交惩教署投诉委员会(投诉委员会)负责审核,并就调查结果作出决定。投诉委员会由惩教署的政务秘书(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出任主席。如投诉人不满有关结果,可向惩教署投诉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由惩教署副署长出任主席,并由熟悉惩教运作的社会持份者组成。惩教署不时检讨和优化处理投诉机制,务求提升部门处理投诉机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达致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目标。为扩阔投诉上诉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及进一步加强审核机制,该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已于二○一八年四月起由10位增加至18位,除了太平绅士外,也吸纳对惩教工作有认识的不同宗教人士。上诉委员会的独立性确保相关上诉个案获得公正处理。
署方一向十分重视职员的品德、诚信及操守。任何人员若干犯违法行为,本署定必严肃处理。
完
2019年3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25分
香港时间17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