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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署回应朗豪坊自动梯注册工程师被法庭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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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就二○一七年三月在旺角朗豪坊发生的自动梯事故向一名注册自动梯工程师作出检控,该注册自动梯工程师今日(二月二十八日)被法庭裁定违反《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第54(1)及(2)条,被判罚款40,000元及监禁两个月,缓刑12个月。

  机电署欢迎法庭裁决,在事故发生后,机电署已对有关注册工程师进行纪律处分,吊销其注册资格,为期六个月。由于该工程师在其原有注册期届满前仍未申请续期,现时其注册资格已经失效。

  机电署提醒所有自动梯注册人员,自动梯是市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运输工具,注册自动梯工程师具不可转授的重要责任,保障乘客安全。机电署会继续严格执行法例,以确保公众能享有安全及可靠的自动梯服务。

  至于涉案另外两名被告,包括一名注册自动梯工程人员及注册自动梯承办商,已分别在二○一七年十二月及二○一八年三月被法庭判罚款6,000元及320,000元。机电署现正就涉事的注册自动梯承办商进行纪律处分研讯。
 
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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