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规划各区的设施
**************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尹兆坚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元朗、荃湾及屯门的居民向本人反映,近年区内陆续有新落成公私营屋苑入伙,以致区内社会福利及医疗等设施供不应求的情况日益加剧。此外,前往该等地区购物的访港内地旅客数目近年大增,令区内零售设施不足的问题日趋严重。关于规划各区的设施,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现时元朗及屯门区的人口与公营普通科门诊诊所的比例均低于《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划标准》)建议的比例(即每十万人设置一间普通科诊疗所),除了在屯门第29区西拟议兴建的社区健康中心外,政府在未来三年会否在该两区兴建新的公营普通科门诊诊所;如会,详情为何;
(二)鉴于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界西联网(包括屯门及元朗的公立医院)及九龙西联网(包括荃湾的公立医院)的人口与普通科病床数目比例分别为每1 000人2.3及2.5张病床,而该等比例低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整体比例(即每1 000人3.0张病床),政府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计划在未来三年增加该两个联网辖下普通科病床数目及增拨所需资源;如有,详情为何;
(三)鉴于《规划标准》订明,每个人口约为17万或以上的新发展区应设立一长者地区中心,而政府于去年七月表示,「……在合适情况下,应于每个新建或重建的公共屋邨设有一间长者邻舍中心;而每个新住宅区,若其私人屋苑部分的人口达15 000至20 000人,亦应设有一间长者邻舍中心」,政府会否在未来三年分别于元朗、荃湾及屯门设立长者邻舍中心或长者地区中心;及
(四)因应访港内地旅客日增,政府会否重新检视相关地区的零售设施的需求估算及规划方向?
答覆:
主席:
就尹兆坚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劳工及福利局、发展局及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我的回应如下:
(一)医管局普通科门诊致力提供以社区为本的基层医疗服务,服务使用者主要是长者、低收入人士和长期病患者。现时,荃湾、元朗及屯门三区分别设有两间、五间及三间普通科门诊诊所。
为改善公共基层医疗服务及应对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医管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以提升现有诊所的应诊能力,包括积极招聘人手、进行诊所翻新工程和更新设施,理顺诊症流程、改善诊所环境及增加诊症空间。
除提升现有诊所的应诊能力外,食物及卫生局联同医管局、政府产业署、规划署、房屋署及地政署等多个政府部门,一直积极于各区物色合适的土地,为公共基层医疗服务发展作出长远筹划。考虑到荃湾区的服务需求,食物及卫生局联同医管局及卫生署正积极探讨重建现址戴麟趾夫人分科诊疗所的可行性,以扩展区内的普通科门诊服务。就元朗区而言,政府正积极于区内寻找合适用地作基层医疗服务长远发展之用。至于屯门区,在屯门第29区(西)的房屋署公共房屋发展中设置的社区健康中心预计于二○二四年落成;有关政府部门同时亦积极探讨重建屯门诊所用地(现时屯门诊所的所在地)的方案,并就土地的应用进行初步评估。
(二)《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提及的病床与人口比例,涵盖了所有公立及私家医院的各类型病床(即普通科(急症及康复)、疗养科、精神及智障科的病床),而并不限于公立医院的普通科病床。随着人口增长和老化,医管局已订立了计划增加病床数目以应付日增的医疗服务需求。
医管局九龙西联网为深水埗、葵青、荃湾及大屿山的居民提供公营医疗服务。该联网内的北大屿山医院、明爱医院的第二期重建部分及仁济医院的重建部分近年相继启用。北大屿山医院已于二○一三年九月起分阶段投入服务。该医院第一期发展预计可提供180张病床。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有90张病床投入服务。而筹划中的第二个十年医院发展计划,将包括研究现址重建玛嘉烈医院和扩建北大屿山医院。
新界西联网为屯门及元朗区的居民提供公营医疗服务。政府在天水围兴建的新医院已于二○一七年第一季起分阶段投入服务。该医院预计可提供300张病床。截至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有32张投入服务。长远而言,医管局亦考虑在第二个十年医院发展计划中,利用天水围医院毗邻的土地进行该院的扩建计划,以进一步提升服务量。同时,政府也在洪水桥新发展区预留了用地兴建新医院,以应付新界西人口日增的医疗需求。
(三)政府将于未来三年在屯门及元朗区兴建以下两个项目:
- 屯门第54区公营房屋发展计划第1及1A地盘兴建长者邻舍中心
- 前朗边中转房屋及周边土地兴建长者邻舍中心
与此同时,政府会根据最近公布的《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安老服务规划比率,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跟进,务求进一步增设长者地区中心及长者邻舍中心,以满足地区对服务的需求。
(四)零售业是香港主要经济活动之一,在土地用途上属商业用途。政府一直留意市场对商业用途土地楼面的需求,并致力增加商业用地、空间及硬件的供应,以促进不同经济活动发展,维持香港的竞争力。商业用地及樓面如何发展及作何种用途,适宜由市场主导,让经营者按瞬息万变的市况适时和靈活地作出回应和决定。现行规划制度包括法定图则已具备充分灵活性,不少用途地带均容许零售发展,例如在商业中心区及主要购物地区的「商业」地带,零售商店属经常准许的用途,而在主要住宅区的「住宅(甲类)」地带,零售商店在建筑物低层亦属经常准许用途。发展商亦可透过规划申请,更改其他认为合适的土地用途,发展零售业务。
完
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