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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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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香港国际机场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
 
律政司司长:多谢各位今日到来。我们希望在大湾区内,可以就几方面多做一些工作。首先是推广香港的法律,我们会继续推广各地的商业或其他机构,采用香港(法律)作为他们合同上的法律,我们亦希望在大湾区以先行先试的方式,推动内地可以接受两个内地企业在没有涉外因素的情况下,也会用香港(的法律)作为其合同的法律。第二点,我们希望就同样的情况,两个内地企业在没有涉外因素时,他们可以到香港进行仲裁,以发挥香港的独特优势。

  就调解方面,我们希望在大湾区可以利用一个方法,让整个大湾区用调解作为利用其他争议解决方案之前,先提出调解,这亦符合香港一直推广的Mediate First先调解的方式。我们希望能在整个大湾区推广,就如何落实这方面,我们会探讨一些方案。

  最后,我们希望在大湾区可就三个法域:澳门的法律、香港的法律和内地的法律,建立一个平台,大家进行交流和了解三个地方的法律独特优势,继而为大湾区,就其需要提出好的建议,让企业和市民均可以受惠。多谢各位。

记者:你如何回应你现时是民望最低的司长?另外,有关移交逃犯修例方面,陆委会提及台湾不接受以一个中国为前提作交涉,其实在这方面,有否向台湾了解他们的看法为何?会否香港修例之后都是徒劳的,因为台湾不理会?此外,有意见担心一旦修例成功,内地可能以其他理由引渡政治犯回内地受审,其实法庭会否有一些方法去印证内地提出的证据?或者逃犯是否以政治理由为前提,去审视案件?

律政司司长:多谢你的问题,我亦注意到我的民望情况,我会一直继续以谦卑和专业的态度,迎接新的挑战,做好我的工作。至于移交逃犯条例修改的建议,我知道现在仍是谘询的时期,我相信保安局局长会用心聆听大家的意见。但我希望大家知道,修例弥补了现时法律的一个漏洞。若我们有此条例,可以防止一些疑犯在香港逗留,我们可尽快按既定程序,把他们移交至相关地方。整体来说这是一件好事,令我们的公义和法治均可以彰显,但因为现在仍是谘询期,希望大家把意见提交予保安局。
 
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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