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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粉出口管制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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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已完成检讨婴幼儿配方粉出口管制(「限奶令」),经分析市场情况,并充分考虑持份者的意见后,决定现阶段维持「限奶令」现状,不作任何改变。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除非获工业贸易署署长发出许可证,否则禁止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考虑到自用的需要,每名16岁或以上人士在每24小时计首次离境时,仍旧可携带净重不超过1.8公斤(相等于约两罐)的配方粉。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五日)表示:「我们听取了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配方粉供应链委员会、对检讨表达关注的区议会、社会上不同持份者的意见,以及分析市场调查结果后,作出上述决定。」

  「我们预计非本地人士对本港市场上的配方粉潜在需求仍然庞大。事实上,自二○一三年『限奶令』实施以来,经一般商贸活动从香港转口的配方粉货量较实施前明显增加。此外,因违反「限奶令」被定罪的个案自二○一六年起维持在每年约3 800宗,未见下跌趋势,显示本港配方粉水货活动持续。」

  就是次检讨,食物及卫生局于二○一八年进行了六轮市场调查,遍及全港18区有售卖配方粉的药房和连锁店。结果显示,调查员有九成机会能够在随机抽选的指定零售点即时购买到指定的配方粉,即使未能即时在这些零售点购买到指定的配方粉,同日只需步行约五分钟到附近一至两间零售点,一般都能购得相同配方粉。「限奶令」在保障本港零售点有稳定配方粉供应发挥重要作用,过去数年稳定的配方粉供应令本港父母安心,现阶段并非其他措施可以轻易代替。

  发言人补充,政府会持续监察配方粉供应链的情况,以及配方粉在本港零售市场的非本地潜在需求变化,确保本地配方粉的供应稳定。
 
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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