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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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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你刚才在节目提到当局会与中央探讨「港人港税」的议题,至今有否与中央反映港人这个诉求?现时进度如何?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正如我刚才所说,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关经济产业时,譬如创科方面,都要经常与内地有很多密切联系,所以有些香港人需要不时往返内地,甚至可能要在内地居住。此外,如果粤港澳大湾区要成为一个尽量便利(港人)生活、就业和就学等方面的空间,缴税的问题肯定是一个关注,这是清楚的,中央有关部门亦知悉。所以无论在准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或往后在落实发展时,我们都会继续(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和讨论有关税的问题。

  税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第一,有些建议提到如果在内地居住、就业,可否只缴纳香港税项。这方面牵涉国家政策,因此要与中央有关部委沟通,另外,我们也要看如有些港人已在内地居住又享受内地福利,但只全部按照香港税率缴税而并非按内地税率,这又是否合适呢?这些问题我们都会商讨,现时未有定案。第二,就港人现时如每年在内地居住满一百八十三日则须缴交内地税款方面,有意见反映该一百八十三日的计算是否有宽限的空间?第三,如果在内地居住满一百八十三日,在内地以外的收入是否须要缴税,这些关注在早前内地修订相关税务条例时曾提出,特区政府即与内地有关部委沟通,他们亦清楚明白,并将原本五年的豁免期增至六年,如果在六年内曾离开内地(连续)超过三十日,可以重新计算豁免期,实质上回应了这方面的关注。

  凡此种种说明税项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议题,我们完全明白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当中,香港一定会关注税项方面的问题,我们会继续与中央有关部委沟通,希望有利整个大湾区的发展。

记者:《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没有写「港人港税」,是否显示中央态度比较强硬,现阶段都不会考虑?现时最重要的关注点和困难为何?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首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一个方向性文件,所以当中列举的都是有利整个区域发展的重要政策范畴。大家可以看到如要在大湾区发展经济产业,就会牵涉人员的流动,而人员的流动就会牵涉到对税项的关注。第二,如果大湾区是为我们提供更多就业、生活、退休的选择空间,税的问题当然会是一个关注。因此,无论《规划纲要》有否提及,都必须处理有关税的问题。税务属于国家政策,所以需要与中央有关部委商讨,但这些关注是清晰的。
 
2019年2月2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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