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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制定极地水域操作船舶海员培训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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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议在《商船(海员)条例》下订立新规例,把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则》的最新海员培训要求纳入本地法例。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说:「建议的《商船(海员)(极地水域操作船舶)规例》强制规定所有在极地水域操作的香港注册船舶,其海员均须接受相关培训和取得所需证书。」

  政府已就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和海事处船舶谘询委员会,并获委员支持。

  立法建议今日刊宪,二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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