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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自力更生支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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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宇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社会福利署(社署)现时规定,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15至64岁(本月一日前的有关年龄上限为59岁)、身体健全并且失业或每月入息/工时未达标准的人士,须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支援计划),以鼓励及协助他们寻找有薪的全职工作,达至自力更生。此外,社署在计算该等综援受助人可获发的援助金额时,须扣除他们的工作入息,但可豁免计算最高每月2,500元的入息。有评论指出,该个自二○○七年至今未有调整的豁免额与目前工资水平比较属偏低,以及工作收入的相当部分会被综援金扣减抵销,以致综援受助人欠缺求职意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0年每年的健全综援受助人当中,参加支援计划的人数及百分比,并按参加者所属年龄组别(即(i)15至29岁、(ii)30至39岁、(iii)40至49岁及(iv)50至59岁)按下表列出分项数字; 
 
参加者 (i) (ii) (iii) (iv)
数目 百分比
二○一八            
……            
二○○九            
 
(二)过去10年每年经支援计划协助觅得工作的人士平均每月的工资及工作时数为何;如没有该等资料,会否研究收集有关数据,从而评估支援计划的吸引力;
 
(三)鉴于近年工资水平已普遍上升,当局会否提高豁免计算入息上限,以鼓励有工作能力的健全综援受助人更积极地求职及持续就业;如否,原因为何;如会,详情为何;及
 
(四)有否评估支援计划协助健全综援受助人自力更生的成效;如有,评估结果为何,以及有何措施改变部分市民对支援计划属惩罚措施的观感?
 
答覆:
 
主席: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的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目的是鼓励及协助健全的综援成人受助人就业和继续工作,从而达致自力更生。计划包括两个部分,即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就业援助计划)及「豁免计算入息」安排。
 
  社会福利署(社署)在二○一三年一月起委托非政府机构营运就业援助计划,为健全综援成人受助人提供一站式的就业服务及支援,协助他们克服就业障碍,增强受雇能力。
 
  「豁免计算入息」安排是指在评估受助人应得的综援金额时,无须在援助金额中扣减的工作入息。简单来说,有工作入息的受助人可在综援金额以外获得额外款项。
 
  就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由于个别参加就业援助计划的人士可因短暂觅得有薪工作或其个人情况的转变(例如其健康情况)而退出或重新加入就业援助计划,社署因此未有备存就业援助计划参加者人数数目,包括按年度及年龄划分的资料。
 
  社署备有累计参加就业援助计划的人次数目。由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八年十一月底,共有95 774人次参加就业援助计划,按参加人次的年龄划分的统计数字如下:
 
年龄组别 人次
15至29岁 18 211
30至39岁 15 149
40至49岁 29 798
50至59岁 32 616
总计 95 774
    
(二)社署未有备存问题所述有关就业援助计划参加者的每月工资平均数及每月平均工作时数的分项数字。
 
(三)「豁免计算入息」的目的是鼓励综援受助人就业和继续工作。现时的每月最高豁免入息金额为2,500元。政府已宣布会在今年检视「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以考虑如何在进一步鼓励综援受助人就业和妥善运用公帑之间取得平衡。
    
(四)有关就业援助计划的成效方面,由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八年十一月底,在参加计划的95 774人次当中,有20 365人次(占总参加人次21.3%)成功就业或重返主流教育,而当中有4 317人次(占总参加人次4.5%)在参加就业援助计划后脱离综援网。然而,参加就业援助计划的人士最终能否觅得工作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个人状况。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除了能够让参加者获得及时的就业及再培训资讯外,亦能提供适切的辅导及其他相关福利支援。
 
  政府已宣布会按就业援助计划的现行服务模式延续其服务期至二○二○年三月底。政府亦会加强社署、劳工处、雇员再培训局及非政府机构间的协作,以为健全综援成人受助人提供更全面的就业及再培训服务。社署会继续聆听持份者的意见,以期进一步鼓励及协助综援受助人就业和继续工作。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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