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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药物条例》修订于二月二十二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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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日)表示,政府本星期五(二月二十二日)在宪报刊登《2019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1)令》。
 
  修订令将丙烯酰芬太尼、呋喃芬太尼、5F-MDMB-PINACA、奥芬太尼和四氢呋喃芬太尼纳入《危险药物条例》(第134章)附表1。
 
  发言人说:「有关修订旨在防止贩运和滥用这些危险药物,这有助巩固香港的抗毒防线。」
 
  发言人续说:「丙烯酰芬太尼、呋喃芬太尼、奥芬太尼和四氢呋喃芬太尼均属于芬太尼的衍生物。服用丙烯酰芬太尼后呈报的不良作用包括瞳孔缩小、神志不清及呼吸困难。呋喃芬太尼有止痛作用及会压抑呼吸。其他药效反应包括瞳孔缩小、镇静、心搏徐缓、体温过低、便秘、生理上依赖及情绪改变(例如产生快感)。奥芬太尼的药效反应包括止痛、镇静、压抑呼吸、胸部痛楚、思觉失调及不安。服用四氢呋喃芬太尼的最严重急性健康风险是压抑呼吸,以致窒息、呼吸停顿及死亡。而5F-MDMB-PINACA属合成大麻素受体速效剂,是用于大麻代替品产品的有效成分。服用5F-MDMB-PINACA会产生与服用大麻类似的反应,包括松弛、快感、昏睡、丧失自我认知、时间观念扭曲、运动机能缺损、幻觉、妄想症、感到混乱、恐惧、焦虑、口干、结膜炎(红眼症)、心跳过速、恶心和呕吐。5F-MDMB-PINACA的中毒症状可包括迅速失去知觉/昏迷、心血管受损、癫痫及抽搐、呕吐/剧吐、神志不清、不安、思觉失调,产生攻击和暴力行为。」
 
  「《2019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1)令》使上述五种物质如其他危险药物一般,受到第134章的严格管制。非法贩运及制造有关物质,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终身监禁。非法管有和服用这些物质亦属刑事罪行。」
 
  发言人表示,政府已就修订建议征询禁毒常务委员会及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意见。两个委员会对修订建议表示支持。政府亦已就修订建议谘询相关业界及持份者。

  修订令本年二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并预期由四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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