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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新宝戏院两工程承办商违规于假日进行装修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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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旺角新宝戏院装修工程的分判商(艺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假日违规进行装修工程,今日(二月十四日)连同有关工程的总承办商(鉴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19,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去年十月突击巡查时,发现涉事的分判商在假日进行装修工程时使用机动设备及进行敲击工序时发出噪音,事前并没有获发建筑噪音许可证。环保署在完成调查及搜证后,按《噪音管制条例》检控有关分判商,而该工程的总承办商亦因促使有关违规工程发生而同被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建筑业界应尽量安排工程在日间及非假日时段进行,减少对附近居民造成滋扰。如有工序需在限制时间内(即平日晚上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公众假日的任何时段)进行,必须事先向环保署申领许可,经评估符合法定要求及获发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获批许可证的工程亦须严格遵守建筑噪音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在施工时只可使用订明的机动设备,并采取各可行的噪音缓解措施,包括在工地加设围板、隔音屏障等,否则即属违法。工程总承办商亦需监管其分判商于限制时间内进行的工程必须遵守法例,否则同样需要负上法律责任。任何人违反《噪音管制条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元。
 
2019年2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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