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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二月二十二日截止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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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提醒学校及教育团体,若有意提名候选人参选第十三届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选举,须于二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时前递交提名。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二月十二日)表示:「每所学校可提名一位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包括校长)为候选人。」

  「任何在职常额检定教员如获六十名同类学校的在职教师支持,亦可以独立候选人身分参选。」

  「本地的师资培训大学、办学团体,以及在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获批准加入香港教师中心成为团体会员的学校议会、校长团体和教师团体,亦可提名候选人。」

  教育局呼吁教师、学校及教育团体积极支持和参与第十三届议会选举。所有提名必须于二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时前送达教育局。学校投票日定于四月十日举行。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乃根据《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五号报告书》的建议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议会的职权范围包括∶

* 向政府建议有关提高教育专业人员操守的意见;

* 拟订一套应用准则,以界定教育工作者应有的操守,并通过谘询,使这套准则得到各个教育界别广泛接受;及

* 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纠纷或指称行为失当个案,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供意见。

  议会共有二十八个议席,分四个类别,即「教师提名类别」(十三席)、「教育团体提名类别」(八席)、「家长代表提名类别」(三席)及「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名类别」(四席)。

  新一届议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由二○一九年五月一日至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如欲查询议会选举事宜,请致电2780 8432,亦可电邮至cpcoffice@edb.gov.hk或致函九龙弥敦道405号九龙政府合署7楼702室。
 
2019年2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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