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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的入息及资产限额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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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一日)公布,以个人为申请单位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交津)计划」的入息及资产限额由二○一九年二月的津贴月份起调高,新限额(详情列于附件)适用于申请由该月起计的津贴。

  另外,由四月一日起,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职津办)将负责处理现时由劳工处审批以个人为单位的交津申请。劳工处会发信予现时以个人为单位的交津受助人,说明有关安排的细节。其中,交津计划的申领期会由现时的过去六至12个历月修订为提交申请前刚过去的六个历月。职津办会作出过渡安排,协助申请人提交申请。

  在四月一日前,市民如欲查询交津计划的详情,可致电计划的24小时热线2717 1771(由「1823」接听),或使用位于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12楼1225室劳工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科办事处的柜位谘询服务。劳工处网页(www.labour.gov.hk)亦有提供计划的资料。

  就四月一日起以个人为单位的交津申请详情及过渡安排,请致电职津办24小时热线2558 3000,或使用位于观塘海滨道181号九楼职津办的柜位谘询服务。职津办稍后将上载详情至交津计划的新网页。
 
2019年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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