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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宽减--「一换一」计划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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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公布,由即日起放宽电动私家车「一换一」计划(计划)下「旧私家车」的拥有车辆期间及领牌期间的参加条件,直至计划完结(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相关条件修订如下:
 
(a) 拥有车辆期间:紧接在「旧私家车」取消登记前车主须是「旧私家车」的登记车主连续3年或以上修订至连续18个月或以上;及

(b) 领牌期间:由「紧接在『旧私家车』取消登记前的24个月期间内须有最少20个月(即608天或以上),连续或不连续皆可,领有有效车辆牌照」,修订为「紧接在『旧私家车』取消登记前的12个月期间内须有最少10个月(即304天或以上),连续或不连续皆可,领有有效车辆牌照」。

  政府发言人表示:「自计划实施至今,政府收到意见,建议检视并放寛计划下「旧私家车」的参加条件,让更多车主符合计划的资格。政府在检视有关意见后决定放宽上述条件。」

  发言人续说,除「旧私家车」的拥有车辆期间及领牌期间这两个条件外,计划下的其他所有条件及申请程序维持不变。计划修订后的参加资格详列于附件。

  发言人亦提醒私家车车主在安排拆毁其「旧私家车」前,应查阅「一换一」计划的详情。有关计划修订安排已上载于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

  如有查询,可致电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电话:2804 2270)。
 
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8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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