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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就《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修正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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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修正《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条例草案》刚读出的条文。我们提出的修正案旨在厘清我们的政策原意,令《条例草案》能够更清晰地述明条文的涵义。修正案内容已载列于发给各位委员的文件内,我现在会简介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首先,我们建议修订《条例草案》第15(3)(b)条,以「使用合理所需」代替「使用需要」,明确指出获授权人员进入某地方或登上某交通工具进行搜查时,使用的武力必须是合理所需。
 
  其次,我们建议修订《条例草案》第31条和32条,明文述明被控人如欲援引《条例草案》下相关的免责辩护条文,则只须负起「援引证据的举证责任」(Evidential Burden)。涉及上述条文的检控时,举证责任仍在于控方。
 
  主席,我们在拟备修正案期间,已考虑法案委员会委员和立法会法律顾问的意见。法案委员会对所有修正案并无异议。主席,我谨此陈辞,恳请各位委员支持各项修正案。
 
 
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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