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题: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申请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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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近年,由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推出的各个资助出售房屋项目(资助项目)均反应热烈,动辄超额认购数十倍甚至数百倍,以致申请人购得单位的机会渺茫。据悉,有不少市民近年多次申请购买各个资助项目的单位但均空手而回,上车愿望变成失望甚至绝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二○一四年以来推出的各个资助项目,每期接获每类申请人(例如绿表申请者及白表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数目,以及每类申请人购得单位的人数及百分比;
(二)有关当局有否备存申请人过往申请但未能购得单位的累计次数的纪录;如有,每类资助项目于上次推出时,有关的平均及最多的次数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开始备存有关数字;及
(三)有关当局会否适度提高过去屡次向隅的申请人购得单位的机会,例如每当申请人累计三次未获邀选购单位,便可于下次申请时获发一个额外申请编号,令他们有较高机会购得单位;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谢伟铨议员的问题,我现在综合答覆如下。
根据《长远房屋策略》(《长策》),兴建公屋单位,是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单位的基层市民提供「安全网」;提供资助自置居所的目的,主要是让中低收入的家庭实现自置居所的愿望,也让经济条件较佳的公屋租户有机会自置居所,从而腾出公屋单位给有住屋需要的人士。
为了确保合理运用公共资源,资助出售单位的买家必须符合入息及资产申请资格,而资助出售单位的定价,亦须根据二○一八年六月修改的新定价机制,按合资格买家的负担能力订定每期出售单位市值的折扣。
自二○一四年以来,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共推售了四期新建居屋计划和两期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包含约14 700个单位。居屋申请者中平均九成为白表申请者,而各类别买家所占百分比则每期均不同。房委会、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的销售数字可参考附件的列表。
根据房委会的一贯程序,其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每年会按既定政策参考一般家庭购置一个合适面积的私人楼宇单位所需的住屋及非住屋开支,厘订最新的居屋入息及资产限额,然后选定推售位于不同地区的居屋和绿置居的单位,及按定价机制订定单位的售价,并考虑运作经验及社会最新情况,订定公开销售的安排,包括不同类别买家选购单位的优先次序。二○一四年复售居屋以来,房委会均将最高优次给予受政府清拆计划影响的申请者,其次为有长者成员的申请者,其次为家庭申请者等等。
由于每年居屋合资格买家的入息及资产限额、居屋和绿置居计划包含的单位所处的地区、单位数目和售价以及不同类别买家选购单位的优先次序均有所差异,房委会一贯会就每期居屋或绿置居计划公开邀请合资格的买家申请当期的资助出售单位,并宣布有关销售及接受申请的安排。房委会会把收到的所有申请进行公开搅珠,以决定申请者的选楼次序。房协和市建局也一直采纳相若的销售安排。
房委会、房协和市建局没有备存资助出售单位申请人过往曾递交申请但未能购得单位的累计次数。主要的原因,是它们一直没有为这类申请者另定选楼的优先次序。
根据房委会就每期的居屋申请者进行的统计调查结果,每期居屋的申请者均包含来自首次及以往曾参加但未能购得单位的人士。以「出售居屋单位2017」为例,在未能成功购买单位的申请者中,有63%表示没有申请「出售居屋单位2014」和「出售居屋单位2016」;19%表示只有申请「出售居屋单位2014」;7%表示只有申请「出售居屋单位2016」;而余下之10%表示两者皆有申请。这些资料已上载至房委会网页。
对于应否将过往申请次数作为制定买家选购优次的一个准则,我们初步认为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让过往申请次数较多的申请者获较高优次,便会降低其他申请者的优次,例如以往没有重复申请的「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申请者、单人申请者等。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将公共资源编配给较有需要人士的原则?
(二)如果申请次数较多可提高优次,会令更多人申请资助出售房屋,包括一些本来没有需要或者本来没有意愿购买资助房屋的人士,为求提升日后的选购优次而提早加入申请行列。结果是会令到较有需要的家庭,更难得到购买资助出售房屋的机会。
正如上述,房委会不时会检视资助出售房屋的各项安排,届时亦会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多谢主席。
附件
完
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0分
香港时间15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