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受监护儿童及青少年逆境自强获嘉许(附图)
*********************
  社会福利署(社署)署长叶文娟和东华三院董事局主席王贤志今日(一月十九日)出席由社署与东华三院合办的壮志骄阳嘉许礼2019,与一百七十多名受社署署长监护或接受东华三院住宿服务的儿童和青少年欢聚,向他们表达关怀,并嘉许过去一年在学术、操行、体艺及服务方面有进步或优秀表现的儿童和青少年。

  叶文娟在嘉许礼上致辞时赞扬获嘉许的儿童及青少年自强不息,努力不懈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种种困难,积极面对各项挑战,又向一直关顾及支持这些儿童及青少年的亲友、照顾者、义工及社工表达谢意。她鼓励其他儿童及青少年继续努力,向着更高、更远大的目标迈进。

  她并感谢东华三院连续多年与社署合办及赞助活动,为这班儿童及青少年送上鼓励和祝福。

  在嘉许礼上,共有四十四名儿童及青少年获颁发「最佳成就奖」或「最佳进步奖」。

  十岁男童梓贤获颁「最佳成就奖」。由于数年前父母先后因病离世,亲友又难以提供长期照顾,梓贤成为受社署署长监护儿童,获安排入住儿童之家。虽然年纪轻轻便经历丧亲之痛,但在个人努力、家舍人员的悉心照顾和亲友的支持下,梓贤仍能逆境自强,积极面对生活和学习上的挑战,不但能适应家舍生活,而且在学业和课外活动方面均表现出色。他期望日后成为一名消防员,拯救生命、贡献社会。

  另一名获嘉许的16岁少女阿悦(化名),自三岁起由于生母无法给予照顾而获安排入住寄养家庭。在寄养家长的照顾和鼓励下,阿悦得以健康成长,并积极发展其运动兴趣和领导才能,在学界田径比赛取得佳绩,又获选为学社社长。课余时,她积极参与义务工作,服务社会上有需要人士,并曾获奖,未来则立志成为一名护士,回馈社会。

  受社署署长监护的儿童/青少年都是因为种种原因,例如父母双亡、失踪、入狱、长期留院、欠缺照顾的能力或被评估不适宜照顾子女等,不能或不适宜与家人同住,由社署按《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第213章)向法庭申请委任社署署长担任其法定监护人。社署的个案社工会依据个别儿童及青少年的家庭状况和需要,为他们制定适切的长远福利计划,包括安排领养、与家人团聚或长大后过独立生活等。

  截至二○一八年十一月底,共有622名儿童及青少年受社署署长监护。其中,百分之四十六住在寄养家庭或儿童之家,另外百分之三十二接受院舍服务,余下则接受其他安排,包括独立生活、与亲生父母、兄弟姊妹或其他亲友同住。
 
2019年1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50分
即日新闻  

图片

社会福利署署长叶文娟今日(一月十九日)在壮志骄阳嘉许礼2019致辞。
社会福利署署长叶文娟(右)今日(一月十九日)在壮志骄阳嘉许礼2019与一名得奖者(左)交谈。
社会福利署署长叶文娟(前排右)今日(一月十九日)出席壮志骄阳嘉许礼2019,与东华三院董事局主席王贤志(前排左)颁发嘉许状予一名表现优秀的受监护儿童(前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