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于劳工福利措施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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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一月十八日)就有关多项劳工福利措施的执行举行记者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社会福利署署长叶文娟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库务)朱丽芳亦有出席。以下是刘怡翔的开场发言全文:

  正如刚才行政长官提及,在二零一八年《施政报告》中公布的新措施,主要为加强保障政府服务合约下非技术员工的待遇和劳工权益。

  员工直接受惠的具体措施有三方面:第一,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会获得6%合约酬金;第二,工作满一个月的员工可享有法定假日薪酬;第三,员工在八号或以上风球悬挂时工作,将获发放不少于「工半」(即本应赚取工资的150%)。政府会修订「标准雇佣合约」及政府服务合约条款,要求政府服务承办商提供这些雇佣福利。

  政府已经公布这些措施将会适用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起招标的服务合约。相关的部门正积极进行筹备工作,包括拟备招标及服务合约条款及修订「标准雇佣合约」。

  政府听到社会对新措施的支持声音,亦听到一些议员和劳工界的诉求,希望在新措施落实前的过渡期(即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施政报告》公布当天起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内,令更多非技术员工受惠。

  在新措施实施前的过渡期间,有两种政府合约未能受惠于新措施,第一种是按旧有条款招标但尚未批出的合约;第二种是已经按旧有条款批出的合约。

  政府在聆听社会的诉求后,亦愿意作出正面回应。在四月一日落实新措施的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们研究如何能照顾在政策宣布后招标或者已批出的合约。

  我们的目标,是既要照顾非技术员工,同时也尊重合约精神,政府会兼顾这两个原则,在执行上作出调整。

  首先,原本计划将会招标的合约,只要情况许可,部门会将招标工作延后并加入新条款,使员工可以享受新福利。

  至于正在招标的合约,在筹备工作完成后,部门会修订招标文件,加入与新措施有关的条款。换句话说,这些合约都会尽可能落实新安排,加强保障非技术员工的待遇和劳工权益。

  如果部门基于运作需要,必须要在四月一日前按旧条款批出合约,部门会尽量缩短合约年期,例如由一般的三年缩短至一年或更短,以期尽快按新条款重新招标,使非技术员工尽快受惠。

  至于已经批出的合约,即是由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新政策公布当日开始批出的服务合约,部门会与相关服务承办商磋商,加入新的条款,让有关的员工由今年四月一日开始受惠于新措施。

  我需要强调,基于合约精神,修改合约条款需要服务承办商的共识。考虑到修订服务合约条款会使服务承办商招致额外开支,作为一次性的特殊措施,政府会就此向服务承办商提供补贴。

  据初步估算,补贴金额超过三亿元,会涵盖大约120张合约,令超过一万名非技术员工受惠。如果计及四月一日落实后才开始招标的合约,受惠的员工将会更多。虽然政府不会就四月一日后的合约作出额外补偿,但新措施的开支预计会反映在政府服务合约里面。

  同时,政府会要求服务承办商与员工签订新的「标准雇佣合约」,确保新措施具备合约基础,惠及非技术员工。政府的服务合约条款亦会列明服务承办商有责任提供这些福利,否则有可能按合约处分。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