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牌照局跟进香港航空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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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空运牌照局发出:
空运牌照局(牌照局)早前根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章附属法例A)(《规例》)要求香港航空就其财政状况作出书面交代。
牌照局已收到香港航空有关其财政状况的答覆,并在今日(一月十四日)的会议审视了相关资料。牌照局已要求香港航空作进一步解释及提交补充资料。牌照局将继续根据《规例》评估香港航空的财政状况,并会留意事件发展及采取适当跟进行动。
完
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