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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长谈《国歌法》和沙田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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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一月十一日)出席黄埔宣道小学「寻梦之泉Dreams in the STREAM」学校特别教室开幕暨四社成立典礼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想问有关《国歌法》,是否首次会有条文规管教育部门,会否让人感觉是内地干预香港的教育事务?
 
教育局局长:《国歌条例草案》今日在宪报刊登,大家可以看看,其中第九条规定了教育局局长会就《国歌法》在中、小学教育作出指示,目标是让学生学习唱国歌和教导学生认识国歌的历史,以及播放国歌时应有的尊重礼仪。这些都是透过本地立法进行,亦是按照我们现时课程的一贯做法,透过教育局发出课程指引去做,这是符合本地的情况,不牵涉任何干预的情况。
 
记者:局长,想问沙吕小(浸信会沙田围吕明才小学)的调查,昨日有传媒报道取证方面有问题,包括校监曾经拿走文件、涉嫌篡改内容。请问调查进展如何?你会否接受该报告?会否委派校董入校「整顿」?
 
教育局局长:就沙吕小的个案,传媒报道了很多,学校现时正进行独立的调查,教育局亦就一些事件或投诉作出调查,我们会以一贯独立形式,就可能出现的状况作出调查。待调查有结果时,我们会采取跟进行动。
 
记者:如果有学生少不更事,在奏唱国歌时作出不庄重的行动或行为,教育局的立场为何?学校是否应处罚学生?
 
教育局局长:我想很难在此说明每一个情况。但正如有很多校长表示,在学校发生的事,很多时候以教育作为目标,学校究竟以引导、教导抑或少许惩罚的方式处理,就交由教师视乎情况作出专业决定。有校长亦说过,学校内发生同学之间的争拗或肢体冲撞等,亦不一定以惩罚方式处理,所以相信学校能以专业态度处理。
 
记者:《国歌法》教育包括特殊学校及国际学校,请问做法的理据何在?是否必要?学生是否真的能吸收?
 
教育局局长:条文清楚说出我们对教育界的期望,即学校应教导学生学习国歌,条例草案内的学校包括所有中、小学,国际学校及特殊学校,所以我们都期望他们会做,但有关国际学校及特殊学校,大家都知道,每间学校的校本情况不同,如何教授及令学生能学习,当然有专业判断。我们数月前初步与国际学校谈过,普遍来说国际学校明白我们的要求,他们亦会就自己的情况作校本教导。
 
记者:如果不跟从指引有什么后果?
 
教育局局长:在该部分的法例,大家都知道,其实没有罚则。作为教育局,如果我们推出课程,我们会跟从正常情况处理。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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