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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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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一月十一日)宣布委任五位高等法院及区域法院法官。

  任命包括一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三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及主任家事法庭法官。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所有任命均于二○一九年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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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区庆祥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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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潘兆童、区域法院法官吴美玲和李运腾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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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法院法官陈振国获委任为主任家事法庭法官。

  获委任的法官简历如下:

区庆祥法官

  区庆祥法官于一九六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六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九七年在牛津大学取得民事法学士学位,一九九八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八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于一九九九年至二○○七年期间私人执业。他于二○○七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及二○○九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潘兆童法官

  潘兆童法官于一九六七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年及一九九三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四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于一九九四年至二○○二年期间私人执业。他于二○○二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二○○九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及二○一二年获委任为首席区域法院法官。二○一七年获委任为香港司法学院行政机构专责事务法官。

吴美玲法官

  吴美玲法官于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二年及一九八三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年在香港获律师资格,一九九一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最高法院获律师资格,及在澳洲首都领地最高法院获大律师和律师资格,一九九三年在澳洲新南威尔斯最高法院获律师资格。于一九九○年至二○○二年期间以律师资格私人执业。她于二○○三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李运腾法官

  李运腾法官于一九六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九年及一九九一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三年在香港获律师资格,二○○○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三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检察官,一九九五年晋升为高级检察官,二○○五年晋升为副首席政府律师,并于同年出任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职位。他于二○一三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陈振国法官

  陈振国法官于一九六○年在澳门出生。一九八九年在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九○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七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一九九二年及一九九三年分别在香港和英格兰及威尔斯获律师资格。他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间私人执业。他于一九九八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及二○○九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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