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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原规划作居屋的公共屋邨楼宇内升降机的维修及保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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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出租公屋居民向本人反映,他们所住楼宇的单位原规划按居者有其屋计划出售,但最终改作出租公屋用途,而有关楼宇内的升降机经常发生故障,严重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关于该类楼宇内升降机的维修及保养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公共屋邨名称以表列出每幢楼宇的(i)名称、(ii)楼龄、(iii)设计居民人数、(iv)现时居民人数、(v)升降机数目、(vi)升降机保养承办商名称,以及(vii)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二)过去5年,每年每幢楼宇发生升降机故障的次数;当中(i)暂停服务超过3日的个案的宗数及其按原因划分的数目(如原因包括欠缺零件,有关升降机原先的保修期,以及有关承办商如何解决该问题),以及(ii)升降机在修妥后(1)少于24小时内和(2)第24至48小时内再度发生故障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

(三)有否采取措施减少该等楼宇的升降机发生故障,以免影响居民生活;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有关的升降机安装合约有否规定承办商须备存足够的零件以供日后替换;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考虑在日后的有关合约中加入该规定?

答覆:

主席:

  就梁耀忠议员的提问,现综合答覆如下: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一直十分重视升降机的安全,辖下公共租住屋邨(公共屋邨)的所有升降机,均会根据《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机电工程署的《升降机工程及自动梯工程实务守则》,及保养合约的要求,由注册升降机承办商进行维修保养。

  房委会一直采用原厂保养,确保升降机保养承办商能得到升降机原厂商的足够支援,包括得到足够及合适的备用零件。另外,房委会在保养合约中有非常严谨的要求,包括要求升降机保养承办商提交季度报告,记录升降机各主要安全装置的状态;并进行每周一次的保养周期,以确保升降机可保持在安全及稳定的状态下运作,为居民提供可靠的服务。此外,房委会会定期巡查及监察升降机承办商的表现,亦会突击抽查各升降机的性能,以确保升降机运作良好。

  房委会辖下有19个屋邨(共105座楼宇)由居者有其屋计划转为公共屋邨。与其他由房委会兴建的公共租住房屋及资助出售房屋一样,有关楼宇的升降机设计是按当时设计标准及楼宇类型而配备适当的升降机数量、大小和速度,以提供良好的升降机服务,应付住户需求。房委会在进行计算时已预留了弹性,以配合居民人数的转变。这些楼宇及有关其升降机的资料载列于附件一。

  房委会自二○一五年起中央备存有关升降机故障的完整纪录。于二○一五年一月至二○一八年十一月间,上述105座楼宇的428部升降机共录得3 173次故障(详情列于附件二)。有10宗个案需暂停服务超过三天以进行维修,其主要原因包括线路故障及升降机门受破坏,这些个案没有于维修后的48小时内再度发生故障的情况。

  房委会会继续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升降机获得优质的保养服务及良好运作。
 
2019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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