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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扶弱基金和其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接受新一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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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开始接受携手扶弱基金(基金)恒常部分第十二轮及基金的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专款部分)第五轮的申请,欢迎非政府福利机构及合资格中小学递交申请。
          
  政府于二○○五年设立携手扶弱基金,推动社福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共同扶助弱势社群。基金透过政府提供的配对资金,鼓励商界伙伴捐赠以支持非政府福利机构推行福利项目。政府至今已注资共12亿元,当中八亿元用作基金恒常部分,扶助弱势社群,而其余四亿元用作专款部分。专款于二○一五年推展以来,透过民商官学四方合作,为基层家庭中小学生推行更多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协助他们全人发展。
          
  社署发言人表示,基金透过十一轮恒常部分拨款申请,共批出超过四亿三千七百万元配对资金予185间非政府福利机构,与1 500多间商业机构携手为一百多万名弱势人士提供923项社会福利计划。专款部分首四轮的申请得到各界热烈支持,共批出约一亿八千万元拨款,以推行239个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而参与项目的商业机构有超过300间,惠及超过十万名中小学生。

  两项申请的撮要如下:
 
  恒常部分第十二轮申请 专款部分第五轮申请
合资格申请者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
  • 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
  • 公营中小学,包括官立学校、资助学校和按位津贴学校,以及直接资助计划学校
项目内容 为弱势社群推行福利项目 为基层家庭中小学生推行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
申请须知
及表格
社署网页: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partnership
社署网页:
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
page_supportser/sub_dedicatedportion
截止日期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一阶段)及二○一九年九月三十日(第二阶段)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恒常和专款部分的详情已上载社署网页(www.swd.gov.hk)。有关基金申请的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联络社署携手扶弱基金秘书处(电话:2892 5104/2892 5306)或电邮至pmpfd@swd.gov.hk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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