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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推出「特殊需要信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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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宣布,成立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或家属提供信托服务。

  社署发言人表示,行政长官在二○一七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决定牵头成立「特殊需要信托」,由社署署长法团担任受托人,为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长提供信托服务,在家长离世后管理他们遗下的财产,按照他们的意愿定期向其子女的个人或机构照顾者发放款项,让他们的财产继续用于照顾其子女的长远生活需要。

  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会处理直接与「特殊需要信托」相关的行政事宜,包括设立、管理及终止「特殊需要信托」户口。政府已拨款五千万元成立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

  社署将于二○一九年一月及二月举行服务简介会,介绍「特殊需要信托」服务的内容及申请手续,并计划于二○一九年三月内接受申请。

  有关「特殊需要信托」服务资料,市民可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rehab/sub_listofserv)。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116 5308与特殊需要信托办事处联络。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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