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贸易单一窗口第一阶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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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服务首一期所涵盖的五类文件,表列如下:
文件种类 | 负责政府部门 | |
1. | 无线电通讯发送器具入口及出口许可证 |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
2. | 无线电通讯发送器具转运通知书 |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
3. | 除害剂进出口许可证 | 渔农自然护理署 |
4. | 受管制化学品许可证 | 环境保护署 |
5. | 消耗臭氧层物质许可证 | 环境保护署/工业贸易署 |
政府发言人说:「业界透过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可随时提交相关种类的贸易文件和查阅其申请的处理状况和牌照/许可证的有效期,而日后重用资料作申请用途亦更加便捷。我们鼓励业界在网上登记成为用户,使用这个无纸化平台提交相关文件。」
贸易单一窗口网站为www.tradesinglewindow.hk,在第一阶段服务推行期间,业界仍可选择沿用相关政府部门现有的柜台服务提交文件。
贸易单一窗口将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将逐步扩展至涵盖约十三类贸易文件,第二阶段将涵盖另外约二十八类贸易文件,此两个阶段主要涵盖个别货种所需要申请的贸易文件(例如进出口特定受管制物品的许可证)。第三阶段将涵盖所有货物均需要或将需要提交的贸易文件(例如进出口报关单、预报货物资料和货物报告)。视乎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度,第二及第三阶段预计最早于二○二二年及二○二三年分别推出。
发言人说:「政府将继续与业界保持联系和收集他们的意见,以优化系统和服务。在第一阶段获得的经验,亦会为未来各个阶段的系统设计和开发工作提供有用的参考。」
为配合贸易单一窗口第一阶段服务的推出,香港海关已设立专责办公室,监督系统的运作,并为用户提供支援,包括培训、技术支援及热线服务。有关查询,请联络贸易单一窗口科(电话:2117 3348,电邮:enquiry@tradesinglewindow.hk)。
完
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