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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牌照局就传媒近日有关香港航空财政状况报道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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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空运牌照局发出:

  就传媒近日有关香港航空财政状况的报道,空运牌照局(牌照局)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回应如下:

  「牌照局是根据《空运(航空服务牌照)规例》(第448章附属法例A)(《规例》)成立的独立法定机构,负责考虑营办编定航班服务的牌照申请。

  根据《规例》,法团持牌人(包括香港航空)须向牌照局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以供牌照局审阅。如有需要,牌照局亦可随时根据《规例》要求法团持牌人提供有关资料,以供牌照局评估其财务状况。

  牌照局注意到近日有关香港航空财政状况的报道。牌照局一直有根据《规例》跟进香港航空的财政状况,并已根据《规例》要求香港航空交代情况。牌照局会继续留意事件发展及采取适当跟进行动。」
 
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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