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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议更新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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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议修订《商船(安全)(危险货物及海洋污染物)规例》,以实施国际海事组织对运输危险货物及海洋污染物的最新要求。

  修订建议把《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及《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相关规定纳入本地法例。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七日)说:「主要修订涉及危险物质的分类、有害物质的鉴别标准、锂电池的运输规定及使用危险货物的正确运输名称。」

  政府已就修订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和海事处船舶谘询委员会。
 
  修订建议今日刊宪,于十二月十二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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