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限制携带及邮寄海味进入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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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名录》),水生动物产品属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内地的物品。据悉,近年本港海味业界的生意额下降,今年国庆长假期期间,内地旅客在本地海味店的消费额较去年同期下跌逾三成,估计与内地口岸执行《名录》有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海味乾货是经过晒乾、烘乾、煮熟、脱水等工序的乾制食品,跟鲜活海产的性质截然不同,政府有否向内地当局了解,《名录》是否只限制鲜活海产而非海味乾货进境;
(二)过去三年,政府有否与内地当局磋商,建立一套获内地当局认可并在港实施的检疫制度,使本港出售的经检疫海味乾货豁免于《名录》的限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业内人士指出,本港的海味乾货有不少来自内地,相信不难符合内地检疫及卫生要求,政府会否与内地当局磋商,容许旅客携带合理数量并属自用的海味乾货进境内地?
答覆:
主席:
我就邵家辉议员问题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根据内地当局于二○一二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名录》),内地禁止携带及邮寄一系列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名录》主要涵盖三类产品,包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类」及「其他类别」。「动物及动物产品类」包括猫狗以外的活生动物、罐装以外的燕窝产品,以及水生动物产品等。据了解,内地规定禁止携带及邮寄水生动物产品入境,包括海味乾货产品在内。
《名录》的规定为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保护内地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并适用于包括香港在内的所有输出地区。
(二)及(三)过去本地的海味业界一直有输出海味乾货产品到内地及其他地方。就旅客携带及邮寄海味乾货产品进入内地方面,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曾与内地有关当局沟通。由于海味乾货产品涉及不同种类的水生动物产品,没有一套统一的检疫制度可适用于所有这类产品。业界可向署方提供有意出售经旅客携带或邮寄进入内地的海味乾货的具体详情,以便署方与内地当局作联系。
本地燕窝业界亦曾向我们反映内地当局把燕窝纳入《名录》,对业界造成一定影响。就此,我们一直与内地有关部门反映业界希望输出燕窝产品到内地的诉求。自特区与内地于去年十二月草签了关于从香港输出燕窝产品到内地的检验检疫安排后,双方一直作出跟进磋商。我于今年十月底到访北京时,与国家海关总署正式签署议定书,落实有关的安排,促进内地和特区的燕窝贸易。
我们会继续就此事宜与内地有关当局和业界保持联系。
完
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3分
香港时间15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