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商非法从印尼进口有害电子废物第五次被定罪(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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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入口商怡中物流有限公司从印尼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22,000元。 该公司过去已四次因非法从智利、印尼、马来西亚及韩国进口有害电子废物被定罪,最近一次在本月六日被判罚款五万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人员今年五月在香港海关协助下,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一个从印尼进口的货柜,报称载有集成电路,经查验后证实载有属有害电子废物的废印刷电路板,市值约为五十万元。环保署已即时将截获的货柜退回来源地,并通知当地相关部门跟进,及按照《废物处置条例》检控涉案的入口商。
环保署发言人强调,废印刷电路板为有害电子废物,含多种重金属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属化学废物,受现行化学废物处置法例规管。为保护环境,环保署严格打击非法进出口有害废物的活动。
发言人提醒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口商,切勿非法进口(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或出口有害废物。根据《废物处置条例》,除非事先领有有效许可证,任何人士进口或出口有害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更多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资料,可浏览环保署网址:
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完
2018年11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