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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开放香港知专设计学院的设施予公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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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马逢国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教育局于二○○七年向本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申请拨款,供职业训练局(职训局)用于兴建位于调景岭的新校园,以设置新成立的香港知专设计学院(设计学院)。教育局当时告知财委会,设计学院校园的学生体育及活动设施会在非上课时间开放给公众使用,而该校园的综艺馆在闲置时段亦可供公众租用。然而,二○一七年十月发表的《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九号报告书》指出,设计学院的网球场未有开放予公众使用,而其多用途会堂(设两个羽毛球场)开放予公众使用的比率亦偏低。上月有传媒报道,虽然政府在相关地契列明,设计学院需对外开放其体育设施,而有关的营运模式及租用费受教育局规管,但设计学院的网球场尚未对外开放、其羽毛球场索取天价租用费,以及其体育设施开放予公众使用的比率一直偏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过去三年,每年设计学院每项体育设施租予公众的时数;

(二)是否知悉在过去三年,每年设计学院的多用途会堂(i)用于教学、(ii)用于该学院或职训局举办的课堂及活动、(iii)租予校外团体,以及(iv)空置的时数分别为何;

(三)是否知悉在过去三年,每年设计学院的综艺馆及其他场地(例如HKDI Gallery、d-mart及演讲厅)分别租予校外团体以举办活动的日数,并按团体及活动的类型列出分项数字;

(四)是否知悉,设计学院每项体育设施、综艺馆及其他场地的租用费为何;

(五)鉴于据报设计学院计划于本学年开始的课后时段,开放其网球场给青年团体及其他到访团体租用,政府是否知悉有关的具体安排,以及有否评估该等安排是否达到公众期望;

(六)是否知悉,设计学院采取了甚么措施,(i)向公众(特别是附近的居民)宣传公众可租用其体育设施及有关详情(包括可租用时段及费用),以及(ii)向校外团体推广租用其综艺馆及其他场地;及

(七)会否按照有关的地契条款,规管设计学院场地的租务事宜,包括要求该学院设定合理的场地租用费及简化租用手续?

答覆:
 
主席:

  职业训练局(职训局)根据《职业训练局条例》(《条例》)成立,其运作必须符合《条例》所订定的成立宗旨和职能。政府批出土地供职训局作非牟利专上院校之用途,但校园设施的日常运作由职训局院校根据《条例》自行管理。

  就马议员的问题,经征询职训局后,我答覆如下:

(一)香港知专设计学院(学院)设有游泳池、篮球场、网球场和多用途会堂等四项体育设施。有关游泳池、篮球场和多用途会堂在过去三年每年供公众使用的时数如下:
 
设施 二○一五/一六学年 二○一六/一七学年 二○一七/一八学年
游泳池
(在每年四月至十月开放,每年开放990小时)
6 047人次 5 085人次 5 897人次
篮球场 129小时 114小时 134小时
多用途会堂 70小时 99小时 106小时
 
  由于网球场位于教学大楼天台位置,没有公众入口。学院在过去三个学年基于保安考虑尚未订出向公众开放网球场的安排。学院快将完成开放网球场的安排,并已联络附近青少年服务团体,邀请他们于指定时段租用网球场,以进一步善用学院的设施。详情请参阅答覆(五)。
 
(二)过去三年,学院多用途会堂的使用情况如下:
 
用途 二○一五/一六学年 二○一六/一七学年 二○一七/一八学年
教学 521.5小时 477小时 458小时
院校及职业训练局活动 1 990.5小时 1 932小时 1 819小时
校外人士及团体租用 70小时 99小时 106小时
总计 2 582小时 2 508小时 2 383小时
 
  多用途会堂在没有特定用途,或没有校外人士或团体租用时,会开放予学生自由使用作不同活动,另有部分时段会用作维修及清洁之用。由于学院并没有就这些用途涉及的时数作分项统计,因此也没有统计空置时数。
 
(三)职训局一直有把VTC综艺馆、d-mart和演讲厅租予慈善团体、政府机构和专业学会等团体举办不同类型的活动。有关活动详情请参考附件。过去三年,学院的综艺馆、HKDI Gallery、d-mart和演讲厅的使用情况如下:
 
(i)VTC综艺馆:
用途 二○一五/一六学年 二○一六/一七学年 二○一七/一八学年
教学(注一) 78天 78天 78天
院校及职业训练局活动 138天 178天 171天
维修保养工程 112天 103天 58天
校外人士及团体租用 2天 3天 14天
总计 330天 362天 321天
 
(ii)HKDI Gallery:
用途 二○一五/一六学年 二○一六/一七学年 二○一七/一八学年
院校及职业训练局活动 312天 311天 336天
校外人士及团体租用 / / /
总计 312天 311天 336天
 
  校外人士及团体可以租用HKDI Gallery举办活动。然而,在过去三年,职训局并无收到相关的申请。学院于HKDI Gallery举办的设计展览免费开放予公众人士参观。
 
(iii)d-mart:
用途 二○一五/一六学年 二○一六/一七学年 二○一七/一八学年
院校及职业训练局活动 364天 339天 358天
校外人士及团体租用 / / 5天
总计 364天 339天 363天
 
(iv)演讲厅:
用途 二○一五/一六学年(注二) 二○一六/一七学年(注二) 二○一七/一八学年
教学 / / 140小时
院校及职业训练局活动 / / 1 358.5小时
校外人士及团体租用 40小时
(5天)
24小时
(3天)
56小时
(7天)
总计 / / 1554.5小时
 
(四)职训局正研究改善于非教学时段开放康体设施供公众人士使用的安排和收费,预计在二○一九年初完成并每年检讨。在公布检讨结果前,现时公众或校外团体租用学院内各设施的收费如下:
 
设施 收费
游泳池 成人:20元
12岁以下小童及60岁以上长者:10元
篮球场 每小时80元
多用途会堂
(占地338.6平方米)
每小时710元
(可使用会堂内所有设施)
VTC综艺馆(740座位) 每小时2,280元起
HKDI Gallery(占地600平方米) 每天14,780元起
d-mart
(占地1 040 平方米)
每天7,385元起
演讲厅
(289座位)
每小时1,605元起
 
(五)就开放网球场给青年团体及其他到访团体租用方面,因应地区人士的意见,学院已联络附近青少年服务团体,邀请他们于指定时段租用网球场,以进一步善用学院的设施。学院正积极草拟租用守则与确定营运细节,详情将在二○一九年第二季公布。
 
(六)学院会透过在游泳池及篮球场外的显眼位置悬挂横幅,以及在学院网站宣传各体育设施的开放时段及收费,并设有查询电话3928 2000及电邮(hkdi@vtc.edu.hk),以便公众人士查询。此外,学院亦在网站上详细介绍VTC综艺馆及其他可供租借的活动场地,并设有查询电话3928 2761及网上表格(www.hkdi.edu.hk/tc/about/#tabs-about-campus),方便公众人士查询。
 
(七)政府会监察职训局,以确保其运作符合《条例》所订定的成立宗旨和职能,以及与政府各项协议的条款。基于校园设施日常运作由职训局院校自行管理的原则,由职训局因应香港知专设计学院的教学需要、学生进行课外活动的需要、此等设施的运作、维修保养等成本自行订定向公众开放设施的安排较为合适。然而,我们会不时了解职训局订定的安排,在有需要时要求学院优化该等安排,如开放时间和收费等,以期尽量善用这些设施。
 
注一:逢星期二、三、四为教学时段,按每学年两学期,每学期13星期计算,但个别活动日期可能与教学时段重叠。

注二:因系统所限,二○一五/一六及二○一六/一七学年的教学与内部活动时数纪录已无保存。
 
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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