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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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就售卖以日文标签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作出行动,期间一名31岁女子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被捕。
 
  署方跟进一宗市民投诉,发现有人透过社交平台出售以日文标签的未经注册药剂制品。今日的行动中检获两款标签上没有香港药剂制品注册编号的产品。
 
  其中一款产品为纾缓伤风感冒并以日文标签的药物,相信含有属于《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条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药「氨甲环酸」、「二氢可待因」及「甲基麻黄碱」。「氨甲环酸」用于治疗出血,可引致胃肠道功能紊乱,如不适当应用可引起脑血栓。「二氢可待因」属鸦片类镇痛药,可用作镇咳及纾缓痛楚,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便秘和昏昏欲睡。「甲基麻黄碱」具止鼻塞及咳嗽作用,可导致心跳过速、焦虑、烦躁和失眠。
 
  另一款产品名为Eve Quick DX,相信含有第1部毒药「布洛芬」。「布洛芬」属非类固醇消炎药,用于纾缓痛楚,副作用包括肠胃出血。
 
  卫生署的调查仍在继续。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第1部毒药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在药房出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不应购买及服用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因有关产品未必符合安全、效能及品质的要求。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市民用药前应向医护人员征询意见,亦不应在外地购买药物回港转售。
 
  已购买并使用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 如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