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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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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政府总部就政府向立法会提交《2018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环境局局长:大家好!减废是世界大势所趋,香港作为国际城市亦要加强减废,但在香港,回顾近年的数字,香港整体的废物量持续上升,而香港人均废物弃置量属高。回顾二○一六年的数据,香港人平均每日于堆填区弃置的都市固体废物量达1.41公斤,这较其他大城市例如伦敦或首尔为高。在很多大城市,减废是多管齐下,而当中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工具,是一个「火车头」。
 
  政府在近几年透过不同途径,与社会凝聚共识,包括展开公众谘询。社会当时的主流民意是支持这个大方向。我们亦邀请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与民共议,探讨及落实相关细节。去年十月,我们亦按照主要持份者及业界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安排,简单而言,包括进一步扩大「按袋」收费的方法,涵盖约八成香港都市固体废物量的群组。其余约两成则按重「入闸费」的方法缴费。这些优化建议均取得业界及持份者的正面回应。
   
  政府会在十一月十四日(星期三)向立法会提交《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希望按「污者自付」原则及既有废物处理收集模式,推动香港落实垃圾收费,减废减碳。因为要珍惜地球资源,减废不单只改善本地的环境,亦会减缓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所以香港需要加快减废的进程。
   
  至于落实方面,如同其他城市,当要移风易俗、改变大家以至各行各业的行为习惯时,是有挑战的。我们已梳理相关策略,简单而言是涵盖几方面。第一方面是"E for Education",教育先行;"C for Community support",即社区支援;然后是"O for Outreaching assistance",外展协助;简称"ECO",即环保减废进程。
 
教育先行
 
  首先在教育先行方面。很多城市推行相关政策均以公众教育、宣传先行。这是要让大家理解减废的重要性,如何做到源头减废、乾净回收,以至配合收费安排等。我们的做法是分开三个层次,包括全港、地区、以至外展的更直接的宣传教育。
   
  在全港方面,香港会以「揼少啲、悭多啲」为主题,「悭」不单是将来的垃圾收费,而且亦要「悭」地球的资源。大家要明白收费只是一个数额,而更重要的是「悭」相关的地球资源。我们推广这个主题时,会面对全港的学生以至青年群组,希望他们把减废的信息及文化带回家中及社区。
   
  第二是社区方面。我们现正进行一系列的社区参与项目,即在不同的场景,例如在不同的住宅,由市区不同的屋苑大厦到乡郊的居所,以至工商业界的处所到非政府组织的场所,我们亦给予不同的群组亲身体验收费安排的落实情况,如何做到源头减废、乾净回收。我们会继续支持相关的社区参与项目。同时,我们亦会与区议会、村代表、学校学界以至其他非政府组织一起加大社区的合适教育宣传,而且亦包括了环境运动委员会在社区推展相关的教育。
 
  第三是外展,更加在地直接的教育宣传,协助一些特别的群组理解相关的安排及减废做法。
 
社区支援
 
  第二方面是社区支援。政府会加大资源,投放于支援社区,推广源头减废,乾净回收。最近的《施政报告》已宣布,我们会增加资源,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增拨额外恒常资源约三至四亿元,加强相关减废和回收的支援,亦会在将来落实收费时,把额外数额增大至八至十亿元。这个数目与我们预计届时收到垃圾收费的总数相若,达至「专款专用」的效果。我们希望加大的资源可以帮助社区加强源头减废和乾净回收。
   
  这些额外资源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作用,亦会逐步加大,与时并进。例如,我们会即将善用这些资源,在环保署(环境保护署)之下增设外展队,落区、在场、在地帮助市民减废回收,加大宣传;我们亦会为不同社区的回收中心提供恒常化资金;以及开展一系列的先导计划,帮助社区加强乾净回收,例子包括为家居为主的环境提供免费塑胶回收,会按照先导计划的经验,逐步扩大至全港家居为主的场所推行塑胶回收;我们亦会试行逆向自动售货机,善用科技,即大家见到外地有类似汽水机的机器,把喝完的樽装饮品「回樽」,方便大家乾净回收的塑胶樽装容器;我们亦会在厨余方面推行免费回收先导计划,大家都知道于堆填区最大量的弃置物是厨余,这先导计划会先从工商业界开始,累积经验,逐步扩大至各界,最终包括家居厨余的收集,这当然要视乎先导计划的经验,以及香港可以善用厨余回收的能力。
 
外展协助
 
  第三方面是外展协助。我们在环保署之下会有专责的外展队,落到社区支援相关人士,包括前线清洁(员工)、物业管理公司、屋苑居民团体及地区团体等,会有面对面、更加直接的协助,让他们可以在早期理解如何减废回收,落实时可以配合收费安排等。
 
执法后盾
 
  当然,除了刚才所说的三大方面外,执法后盾亦是其中一环。如像外地情况,大家理解减废牵涉到移风易俗,需要有过渡期、适应期,所以建议在法例落实初期,会设立为期六个月的适应期。在适应期内,执法方面会以劝喻、口头警告为本,可能部分群组尚未熟习或过渡至(新)安排,可以有机会理解相关的法规。若当中有屡劝不改或严重违规的,(署方)会适当执法。在适应期过后,我们会以风险为本的方法,针对一些黑点,以能够作出执法安排。
   
  最后,就是时间表方面。根据现在的进程,我们当然希望相关议员能够理解香港减废减碳进程的重要性,希望(他们)能够支持条例草案。我们亦建议在条例草案通过后,设置约一年至一年半的准备期,让政府、业界及持份者作出各方面的准备。同时,我们亦会继续在不同时候加强减废回收,令香港整体可以「揼少啲、悭多啲」。
 
记者:局长,想问在执法上,如果一个家庭没有使用指定的胶袋去盛载垃圾,然后把整袋垃圾掉进垃圾槽或垃圾房,在执法上如何可以找到是哪一个家庭从而收取定额罚款?第二个问题是当垃圾去到垃圾房,一些是有使用指定胶袋,一些没有使用,食环署是只会收有使用指定胶袋的垃圾抑或是全部垃圾都不会收?
 
环境局局长:在香港高密度的环境下落实垃圾按量收费,包括「按袋」的做法当然是有挑战的,所以好像其他地方一样都是以公众教育先行的方法,大家理解其实这个按量收费所牵涉的款项,当然香港有贫富悬殊,但其实收费未必是很高,一般的家庭如果使用一个10公升的袋,每天缴付约1.1元,如果被发现违规会有1,500元的定额罚款,相当于他们几年的垃圾费,所以大家要理解这件事。我们透过不同层次的教育宣传令大家理解有关法规的原意。我们亦会有适当的规范,在将来与物业管理(物管)业界建立良好作业守则,如何能够在有垃圾槽的屋邨,让居民知道如何做到减废及乾净回收。当然如果见到一些经常违规的状况,这会有举报。我们在不同部门有相应的执法队伍,可以用风险为本的方法在(违法)黑点执法。如果物管收到一些垃圾,当中有一些是没有使用指定垃圾袋的,物管是要先作适当的处理,否则收集垃圾的相关政府(部门)及业界都可以拒收。所以我们是透过公众教育宣传,以及和物管业界的协作有适当的处理。
 
记者:想问会否预计到在条例实施后,会有大量的非法弃置情况。就像之前「四电一脑」一样胡乱弃置,政府会如何处理,有何相关准备去处理这些非法弃置?
 
环境局局长:首先在「四电一脑」方面,我们看看近几个月的状况,在「四电一脑」法例实施前后,我们与相关部门都看到在垃圾站以至是公共地方的电器弃置量分别不大,当然在过去及现在都看到有部分人士有这样的行为,但我们看看「四电一脑」的回收成效及刚才的状况其实都是可控的。而且在「四电一脑」立法后,我们有免费上门回收服务,即是说假如没有购买新电器,都可以打电话预约,约一星期便可上门免费回收电器,有关电器会适当的循环(再造)及除毒,所以这是向前行的做法,大家要多些宣传、理解这个做法。当然在不同的法规之下,都会有过渡期、适应期。香港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在外地,即使是台北、南韩,直至今日仍然有人会不守规矩。但正如刚才所讲,这个收费对一般家庭来说也只是约1.1 元,当然对某一些基层市民来说这是一个负担,但希望大家理解这是令香港减废减碳的重要里程,所以我们会透过公众教育、宣传为本,在未来几年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同时间我们往后会有适当的执法安排,以风险为本的方法做到平衡。
 
记者:但政府始终无法避免在政策实施时市民非法弃置的情况,因这个情况一定会发生。
 
环境局局长:在其他的城市,20年前在台北、南韩落实这些法规时,这些(违规)状况都是难以避免的,大家要理解这客观的状态。当然这些外地城市有适应期、过渡期,但大家的聚焦应该是在教育宣传方面,作为先进城市,大家的公民责任是重点来的。同时间我们会像其他地方一样有适当的执法安排,做到整体平衡,用风险为本的方法聚焦在一些黑点打击。如果个别人士为了逃避垃圾收费而被捉到的话,是会有1,500元的定额罚款,甚至是更严重的惩罚,而这1,500元的惩罚相当于一般家庭几年的垃圾费,所以这样有一定的阻吓作用。
 
记者:我想问该三至四亿元可以怎样用?可否详细说有关分配?尤其中央收胶会在哪里开始先行?逆向回收机会放在哪些区?会有多少部?投放胶樽后会有多少钱回赠?另外,亦有政党明言回收配套做好前不会支持这个议案,你们也觉得阻力最大是否来自政党?会如何游说政党支持呢?
 
环境局局长:在政党方面,或市民大众方面,我们即将会加强教育宣传,让大家理解香港如同其他大城市一样,需要加强减废、减碳。当然大家都会谈到究竟如何有适当配套,正如刚才所说,我们会有几方面工作,一方面是教育宣传,第二方面是社区支援,第三是外展协助,这能够在不同层次给予社区适当的协助。
 
  至于今次额外的资源,其实某程度能够应对社会的诉求。不过在这里说细节前,大家要理解在其他地方,例如南韩、台北,当年落实废物按量收费时,其实他们的配套亦有限,而这些理解是垃圾收费应该有「火车头」带动其他配套方会加快速度,与时并进。今次我们额外投放的资源会聚焦几方面,正如刚才说过,厨余是大家关注的范畴,所以我们会有先行计划,在工商业界先行收集厨余,提供免费安排,然后逐步检讨关键因素再覆盖至全港,包括工商业界以至家居。
 
  在塑胶方面,我们会以家居塑胶回收先行,初步的想法是用三区为先,细节会容后公布,而逆向自动售货机回收胶樽亦会在几区先行。我想说,这进程的讨论应关注在方向上,因为我们必须逐步扩大做法,所以我们会以几区先行,积累初步经验,以能更稳妥地(把计划)覆盖最终至全港。
 
记者:我想问这条草案已讨论多时,为何今日方能刊宪交上立法会?当中有什么阻力?以及我想问,我见到有提及在超市计划可重用胶袋,可否说说细节?是否代表我们以后在超市的购物袋可以用来载垃圾,跟专用袋完全一模一样呢?
 
环境局局长: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我们见到外地有些城市就「按袋」收费安排,都会善用超市或连锁店的收费塑胶购物袋,可以用完再用,称为「二次袋」,这也是珍惜资源的做法,所以我们往后会与相关业界探讨,如何仿效外地类似做法,做到把超市的付费塑胶购物袋可以重用作指定废物弃置袋。
 
  至于你说的整体进程,正如刚才所说,我们一直把相关的减废策略向前推展,当然大家理解这些法案有不同的挑战。所以你见到我们在紧接《施政报告》后提交草案,你可以见到政府整体是支持这个做法,亦在《施政报告》中宣布了几项重要政策的进展,包括加大资源投放于社区落实减废回收,初期每年会有三至四亿元,至(法例)正式落实后会增大至八至十亿元,差不多等同我们收到(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钱,达至「专款专用」的效果,这些都是政策的重要进程,这些都需要时间在政府内部酝酿。或者我所说的一些先导计划,包括厨余回收以至中央塑胶免费回收,这些都是香港的(环保)政策方面的重要进程,所以都要在政府内部经过梳理的阶段。
 
记者:对于二○二○年底可以顺利通过,你信心有多大?立法会有些议员对四电一脑或环境局都有一些看法,加上明年是区议会选举年,对(草案)可以通过的信心有多大?要找到黑点才申请或安排执法是需时的,如何可以避免在执法时找不到(涉案)人士的情况?
 
环境局局长:有关你说的第二点,我们会在法例上赋予相关同事(权力)可以进入屋苑范围的地方执法,不需要申请。我们会透过法例赋予权力给同事。至于时间表方面,香港作为先进城市,减废减碳需要向前行,这个方向是清楚的。至于推行的时间是早或迟,要看香港整体大局并持开放的态度,因为有很多因素可以导致时间表有变数,最重要是大家理解和支持上述的大方向。
 
记者:你意思是二○二○年都未必可以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收费)?
 
环境局局长:我想这方面是言之尚早,我们下月中会把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争取相关人士的支持,希望大家理解。这次建议落实的框架,包括教育为本和加大资源支持社区减废回收,并有外展协作,做法相当务实,希望这个能配合及推进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向前行。
 
记者:刚才提到执法方面会设置六个月的适应期,如果六个月的适应期内发现非法弃置增加,会否考虑增加在执法方面的资源?如果在一些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或法团的楼宇或地方,其实会怎样加强执法呢?
 
环境局局长:你的问题是好的,所以为何我们现在便开始设立外展队到不同社区,包括你提到有机会是黑点的地方,与相关人士接触,帮助他们理解减废及落实收费安排,说在前头做在先,这是重要的,能够减少未来执法的社会成本,这是重要的。我们亦设置了适应期,这已经是往后的事,在适应期前,即立法通过之前,我们都会做相关的工作,当到了适应期时,我们也会适当执法,亦会平衡市政卫生及执法安排。所以如果在适应期时见到有垃圾弃置,我们也会安排清洁。我们也会了解哪些地方是黑点,以便作出加强执法的安排。
 
记者:垃圾当中厨余占最多,但就算二○二○年实施垃圾收费后,家居厨余厂仍未落成,市民要捱贵垃圾费是否公道?
 
环境局局长:在外地包括台北或是南韩,当年他们落实垃圾收费时,回收配套比我们香港现时还要少,但当时我们看到一个城市、一个法规、一个长远对他们社会是有好处的,看到垃圾收费应该是一个火车头,而其他的回收配套是会与时并进的,对整体社会、环境长远来说,这是我们城市接受的做法。话虽如此,我们亦会加大香港厨余回收的处理能力,我们在大屿山小蚝湾的厨余厂(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一期)已经在今年年中开始营运,会逐步达致预期的处理量,二厂(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二期)在北区的,我们稍后也会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同时间三厂(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三期)在元朗正在规划中。我们同时努力用创新思维加大香港厨余的处理能力,例如我们有一些先导计划,在一些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它们能善用「厨余、污泥共厌氧消化」的方法把污水处理厂内的一些污泥加上厨余可以做到「转废为能」的效果,我们会在一至两个污水处理厂试行这些方法,能够加快、加大香港厨余的处理能力。同时间,如果落实垃圾按量收费,根据外地的经验,私人业界参与厨余处理的兴趣都会加大,如何根据外地经验都是有一些配套,当然是需要时间逐步加大,但废物按量收费是应该先行的,多谢大家。
 
记者:在一些试验计划当中,减少废物弃置量约10%,好像比一开始的目标少。其实是否担心垃圾收费转移了成为非法弃置而不是真能做到源头减废,可以如何去预防?想再问问其实该条条例已经推迟了一年,主要的内容没有太大转变,最大的困难和阻力是什么?
 
环境局局长:你看到我们最新的建议,当中有不少是香港环保减废政策上的实况,包括政府透过《施政报告》说明这些收到的垃圾费会重投社区,加强减废回收,达至「专款专用」的效果,这都是一些相当破格的政策,需要时间酝酿。我们近期亦透过不同的政策,希望有更清晰的路向处理厨余及废胶的收集回收。这都是一些重要的新政策能够令废物收费计划更畅顺。至于目标方面,不同城市都有同样的蓝图和目标,我相信整体来说我们希望能贴近目标,但最重要是方向,我们透过不同的政策工具,透过不同的设施能够令香港整体迈向接近我们所定的减废目标,在某些过程,可能会在时间上或程度上有差距,但我想方向是重要的,在此呼吁在收费前为了减废减碳,为了生活的方便,为了香港,为了地球,可以揼少啲!悭多啲!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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