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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处理专上院校校园内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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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答覆:

问题:

  近年有数宗专上院校学生在校园内示威并演变成冲突的事件。在该等事件中,有学生闯入并占据院校办公室或会议室、粗言辱骂和推撞教职员、阻止他们离开,甚至阻挠救护人员把伤者送院治疗。有评论指出,校方未有及时报警,致使冲突恶化、增加教职员受辱及受伤的机会,以及令日后的滋事者有恃无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专上院校校园内示威演变成冲突的事件宗数,以及有多少名教职员、保安人员及其他人士在冲突中受伤;

(二)第(一)项的冲突中,有多少宗曾由警务人员处理;当中分别有多少宗是由校方报警、由其他人士报警、以及警方主动介入;警务人员有否获授权在未经校方同意下进入校园执法;如有,他们在什么情况下会这样做;及

(三)教育局及警方会否加强与各专上院校的沟通及向其提供更多支援,包括协助校方检视校园的保安措施及人手是否足够,并就院校及其教职员在什么情况下应报警求助,以及警方在什么情况下应主动进入校园执法发出指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留意到大专院校近年出现一些冲突事件,当中或涉及有学生以非理性的方法表达意见。教育局对此表示遗憾,并重申任何行动上或言语上的暴力均不可接受。

  香港是自由开放的社会,任何人士如有意见表达,应以合法、和平的方式提出。言论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但运用言论自由时并非完全没有限制,必须尊重别人的权利及符合法规,任何人鼓吹不恰当言论或行为,均不能以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作掩饰或借口,社会尤其对专上院校的学生有相当高的期望。

  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大学均是根据本身法例成立的独立自主机构。教资会的《程序便览》订明,大学无论在制订课程与学术水平、甄选教职员与学生、提出与进行研究,以至内部调配资源等方面,均享有自主权,并为此负责。院校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示威冲突事件亦属院校内部事宜。有鉴于各大学获政府及社会人士提供庞大经费,以及高等教育对整体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政府和公众关注各大学的运作,诚属合情合理,更属应有之义。因此,政府及教资会一方面致力维护各大学的自主权,同时亦要求大学就其运作保持透明度和向公众问责,确保大学的活动和运作符合学生和社会的最佳利益。

  面对校园内出现个别的示威冲突事件,教育局相信各院校均具备良好管治,能够适当地处理不同持份者的意见,并确保决策符合学生和社会的最佳利益。校方有责任亦有能力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事情,包括个别示威冲突事件。教育局鼓励校方与学生保持紧密沟通,学生亦应该以理性的方法,透过适当的渠道向院校表达意见。

  就谢伟铨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教育局没有备存专上院校校园内示威演变成冲突事件的数据。因应议员的要求,我们已向各专上院校作出查询。根据院校提供的资料,过去五年(即由二○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一八年十月十五日),在本港大专院校校园范围内发生了十一宗示威冲突事件,当中共有十四名教职员及两名其他人士受伤。

(二)警方没有备存与大专院校相关的统计数据。就院校所知,在上述十一宗事件中,四宗个案曾由警务人员提供协助,其中有一宗由校方报警、两宗由教职员自行报警及一宗由其他人士报警。

  大专院校的保安事宜由大专院校负责,并由其职员或其聘用的保安人员执行。就处理在院校校园内的示威活动,在一般情况下,警方不会介入。警方只会在收到院校有人报警求助,要求处理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事件时,在与院校联系后才进入校园提供协助。

(三)一般而言,各院校均有内部机制、规则和程序处理校园内出现的突发事故,包括视乎实际需要向执法部门求助。此外,政府亦一直与专上院校就不同事宜保持联络,并在有需要时为他们提供支援及意见。事实上,院校近年在处理不同冲突事件上已有一定经验,并应对得宜,发挥教育专业精神,确保学生在安全、有秩序及专业教学的环境下学习,并在有需要时向学生提供辅导。

  警方会继续透过各区的指挥官或警民关系主任与大专院校保持紧密联系,在有需要及收到有人报警求助时,在与院校联系后才进入校园为院校提供适切的协助,以确保公共安全、公共秩序。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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