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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为听障人士而设的视像火警警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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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回覆:
 
问题:

  据悉,现时全港有逾十五万名聋人/弱听人士,当中不少人居于公共屋邨。现时全港公共屋邨均没有安装视像火警警报系统,以致该等人士的生命安全欠缺保障。据报,房屋署于去年八月就公共屋邨单位安装火警闪灯推行试行计划,但至今未交代进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试行计划的详情、进展及所涉人手;房屋署有否就试行计划的推行谘询聋人/弱听人士及关注团体;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聋/弱听的公屋住户现时可否申请,由房屋署为其单位安装火警闪灯;如可,
 
(i)房屋署由去年至今接获、批准及拒绝的申请宗数分别为何;
 
(ii)如有申请被拒绝,原因为何;有关住户可否提出上诉;如可,机制为何;
 
(iii)至今有多少宗安装火警闪灯的工程已完成;
 
(iv)房屋署有否向前线职员提供处理该等申请的培训及指引,并向有关住户提供申请表格;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尽快提供;及
 
(三)会否考虑修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及《消防条例》(第95章),以规定(i)所有新建公私营住宅楼宇必须安装视像火警警报系统,以及(ii)已落成住宅楼宇须在指定限期内加装该系统;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耀忠议员的提问的各部分,综合发展局及保安局的资料,现答覆如下。

  《建筑物(规划)规例》订明为残疾人士进出及使用建筑物及其设施的设计规定,以确保私人建筑物设有合理的无障碍通道及设施。同时,虽然有关规定并不适用于该规例生效前(即一九八五年八月前兴建)的现存楼宇,但有关楼宇在进行改动及加建工程时,必须符合该规例的规定。

  为使注册建筑专业人士能遵从上述条文的规定,屋宇署已发出《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设计手册》),当中载有必须遵守的法定设计规定,以及建议作业范例设计。在接获由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提交的建筑图则时,屋宇署会按照《设计手册》载列的各项细则,审批与残疾人士进出及使用建筑物及其设施有关的设计规定。消防处亦会根据《建筑物条例》在顾及建筑物拟作的用途后,确保其安装的消防装置及设备符合消防处制定的《最低限度之消防装置及设备守则》的要求。

  《设计手册》亦列明火警视像警报系统的适用范围。由不同复康界别、建筑业界、学术界组成的《设计手册》技术委员会曾就《设计手册》中的火警视像警报系统适用范围作出讨论,当时并没有意见提出需要强制规定各个私人住宅单位均需安装该警报系统。然而,屋宇署因应委员会的意见于二○一七年四月修订《设计手册》,除了必须于《设计手册》中所列出的各种用途建筑物的部分地方安装火警视像警报系统外,建议注册建筑专业人士采用新的作业范例设计,在其递交的建筑图则申请中为在听力受损人士须独自工作的地方(设计作住宅用途除外)提供火警视像警报系统。

  《设计手册》并没有要求住宅楼宇的单位内必须安装火警视像警报系统,然而政府欢迎业主因应实际需要,于其住宅楼宇的单位内加装该警报系统。

  另一方面,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一直以来按实际情况,为听障租户提供适当协助。举例来说,有关住户可选择接受房委会提供的特别通知服务,授权屋邨职员于暂停食水/电力供应/升降机服务或遇有紧急情况(如火灾)时通知指定聯络人,以及转交有关资料予其他政府部门,例如警方、消防处等,作聯络用途。遇有紧急情况(如火灾)时,屋邨职员亦可在安全情况下,于警方或消防处人员到达现场前,通知听障人士离开公共租住屋邨(公共屋邨)单位。有关租户亦可向房委会申请免费安装闪灯门铃,以方便他们应门。

  同时,房委会一向严格遵从相关条例的规定及要求,在辖下的公共屋邨装设消防系统。根据现行法例,住宅楼宇的单位(包括公屋单位)不需要配备火警视像警报系统,而如果在住宅单位内装置上述警报系统,须处理各种法律及技术问题,例如系统必须与大厦消防装置接驳连系,方能在遇有火警时与原有的火警钟同步启动。事实上,据我们所知,目前在住宅楼宇的单位内装置火警视像警报系统并不多见。

  现时,房委会并没有为公屋单位配备火警视像警报系统的政策。然而,为进一步协助听障住户,房委会于二○一七年八月开始为安装有关系统进行可行性研究,相关建议于二○一七年十一月获消防处同意。其后,房委会分别于二○一七年十二月及二○一八年四月向消防处提交初步设计图则及详细消防装置图则,计划在一个有听障成员的公共屋邨单位试行安装火警视像警报系统。有关安装工程于二○一八年七月获消防处批准,房委会于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安装系统,亦在同日会晤协助该住户的聋人/弱听人士关注团体,以及数位居于其他公共屋邨的听障住户,听取他们意见。另外,房委会亦于二○一八年九月三日与另一聋人/弱听人士关注团体会晤,听取他们意见及向他们解释有关火警视像警报系统和试行计划的进展。

  房委会会密切监察上述火警视像警报系统的性能表现,观察环境变化(例如温度和湿度)对系统运作的影响,亦会继续与相关住户沟通,了解及评估装置的成效。试行计划的检讨预计于二○一九年年中完成。

  直至目前为止,房委会接获六宗听障住户要求安装火警视像警报系统的查询。由于有关系统仍然在试行阶段,其性能表现及成效有待监察及检讨,房委会会待完成检讨后决定未来路向。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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