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就《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有关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政策措施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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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就《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内有关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政策措施的开场发言全文:
 
  多谢主席及各位议员。今日我会简介《施政报告》内有关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范畴的措施。首先,多谢大家出席今日财经事务委员会的会议。
 
  金融服务业是本港经济的重要支柱,占本地生产总值约六分之一,并提供约二十五万个职位,占全港工作人口超过百分之六,对香港的重要性无庸置疑。我们会继续与业界和金融监管机构合作,推动金融市场的多方面发展,并通过不同措施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亚太区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我们同时亦要抓紧「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发展的机遇,推动与内地的金融合作。
 
  目前外围环境充满不明朗因素。美国与内地的贸易纠纷,可能会拖累环球经济气氛以及贸易和投资活动,加上各地货币政策的变化及新兴市场货币贬值等因素,也令环球金融和资产市场更趋波动。
 
  我想指出,香港的金融体系历经考验,监管制度稳健成熟,能应对市场变化。香港银行体系有高度抗御冲击的能力,平均资本充足率远高于最低监管要求。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已进行压力测试,评估香港银行体系抵御中美贸易磨擦升温的能力。测试结果显示即使在极端恶劣的情况下,银行都能够继续符合资本和流动性相关的监管要求。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一向严格监察市场,并确保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交易及风险管理系统足以处理万一有极端市况带来的冲击。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会继续密切监察国际及本地金融市场的最新情况,紧密合作,确保金融体系正常顺畅运作。
 
国际金融中心
 
  至于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我们会多管齐下,落实一系列措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已于今年四月底实施新上市制度,便利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来港上市。香港交易所会继续完善上市制度,发展香港成为更深更广的融资平台。
 
  在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方面,我们正检视适用于基金业的税务安排,计划在年底前引入法例,使不同类型的在岸基金与离岸基金一样,可享有相同的利得税豁免。另外,政府正研究在香港引入可供私募基金使用的有限合伙制的建议,令香港的基金注册平台更多元化,让业界可在基金结构方面有更多选择。我们并会继续推动与其他地区的基金互认安排,扩阔本地基金业的销售网络,其中我们刚在本月初(二零一八年十月八日)与英国就互认基金达成协议。
 
  我们会继续推动与内地的金融合作,包括与业界和内地相关部委探讨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双向流通的渠道。我们亦会把握大湾区发展的契机,除发挥香港作为领先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优势外,亦会促进区内生产要素,包括资金的流动,为香港金融服务业拓展腹地,以支持区内实体经济发展,巩固及提升香港在国家开放进程中扮演的角色。其中,我们致力发展香港作为区内首要绿色金融枢纽的地位,并以内地和「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为重点对象。
 
  在金融科技方面,政府会继续从推广、支援措施、规管、人才及资金五方面,促进金融科技的发展。一系列的金融科技措施,如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零售支付共用二维码标准、虚拟银行、银行业开放应用程式介面框架等,已于近期或将会推出。
 
  保险业方面,政府将会推行税务减免建议,促进香港海事保险及承保专项风险,例如政治风险及战争风险业务的发展。政府亦会修改相关法例,以容许在香港成立专为发行保险相连证券,例如巨灾证券的特殊目的公司,深化香港市场的风险管理工具。
 
  政府亦联同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积极推进多项强化保险业规管制度的措施,从而加强保障保单持有人及促进保险业的稳健发展。保监局将于明年年中左右,实施新的法定保险中介人发牌制度,以接手现时三个自律规管机构规管保险中介人的工作。另外,保监局亦正积极筹备建立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以及风险为本的资本制度的工作。
 
金融安全及优化监管制度
 
  金融安全是我们成功的基石。在提升香港金融业竞争力的同时,我们也要确保金融体系稳健。
 
  过往一年,香港实施了多条新法例,大幅加强了香港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政府会继续留意最新的安全形势,并参考国际标准,适时更新有关制度,以确保香港作为透明、可靠兼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公信力。
 
  政府也继续推动上市实体核数师监管制度的改革工作。我们会在《2018年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成为法例后,向财务汇报局提供不少于三亿元的种子资金,协助该局从现有核数师监管制度顺利过渡至新制度。
 
  另外,政府正就设立法定企业拯救程序及规管在无力偿债情况下营商的条文拟备条例草案,旨在让陷入短期财政困难的公司选择启动该程序,以期重振业务而无须即时清盘。
 
  在优化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方面,政府与积金局正合作建立「积金易」中央电子平台,以提升强积金的行政效率,让收费有更多下调的空间。我们将于今年十二月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介有关进展及该平台的资金要求。
 
税务政策
 
  税务政策方面,利得税两级制已由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已降至8.25%,所以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均能受惠。
 
  此外,特区政府致力促进内地与本港的科研人才流动,以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并推动大湾区成为环球科技创新中心。我们正与内地有关当局商讨,在与内地签订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安排中加入教师及研究人员条款,以减轻由香港到内地工作教研人员的税务负担。由于香港按地域来源原则征税,教师条款所提供的宽免或会导致部分人士的入息双重不课税。我们将修订《税务条例》以处理有关问题。
 
  国际层面方面,我们会继续履行有关提升税务透明度和防止跨境逃税的承诺,以及拓展香港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网络。在自动交换税务资料方面,我们刚于九月顺利与相关的税务管辖区进行第一次的资料交换。
 
  此外,我们今年早前与印度和芬兰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令协定总数增加至四十份。我们会继续努力拓展协定网络,目标是在未来数年使协定总数增至五十份。
 
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行政长官在二零一七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要循八大方面加强创新及科技(创科)发展,其中包括改变政府采购方法,研究加入创科为相关要求,以鼓励创新。
 
  经仔细研究后,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推出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新政策的目的,是希望创造更有利的环境,鼓励政策局/部门为政府采购时采纳创新建议,以及便利初创企业和中小企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的采购政策,一向是透过公平、透明及具竞争性的程序,取得物有所值的货品和服务,以便推行政府的计划和工作。这些原则并没有改变。但在这些原则上,我们会加入接纳创新作为政府采购政策之一,并透过修订《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规例》),澄清在衡量采购是否物有所值时,应通盘考虑购买货品和服务所投入的资源,是否取得最佳的成效,而并非无视质素、单纯追求「价低者得」。
 
  为了创造空间、鼓励部门在采购时考虑创新建议,我们会鼓励采购部门更广泛地采用评分制度,同时将技术评分一般可占的比重由现时的三至四成,上调至五至七成。我们亦会规定部门在采用评分制度时,须最少预留若干百分比的技术分数,用于评审投标者提交的创新建议,让具创新建议的标书有更大的中标机会。如果部门想进一步加大技术评分至超过七成,或将预留给创新建议的分数比重增加,亦可以向投标委员会提出。
 
  另外,我们检视了政府采购在投标者经验方面的要求。为降低入场门槛,便利初创企业参与采购,我们会建议部门除非有绝对需要,并且获投标委员会事先批准,否则不应将这方面的要求列为必要条件。若这方面的要求需要列入评分制度内加以考虑,一般的设定比重亦不应超过总技术分数的百分之十五。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流署)正积极地进行采购规例的修订工作。
 
  与此同时,政府亦会推出利便中小企和初创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措施,并加强与创科业界的交流和资讯发放。例如,物流署会公布政府采购计划,并参与招标前简介会,藉以协助中小企和初创企业拟订其计划及熟习政府采购的程序。创新及科技局(创科局)和效率促进办公室(效率办)会联同创科界人士举办商贸展览,展示创新方案,以提高采购部门对市场上最新科技的触觉和认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及效率办亦会鼓励采购部门应用设计思维,在拟备招标要求时,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思考服务使用者的需要。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亦正积极筹备有关工作。
 
  新的采购政策和安排将会适用于在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起招标的货品、服务和收入合约。相关部门包括创科局、效率办及物流署等,亦会加强培训,协助部门掌握巿场上的创科发展,以实施拥抱创新的采购政策。
 
  多谢主席及各位议员,现在我乐意回答议员的问题。



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