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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17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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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宪报刊登《2018年〈2017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局长)已指定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为《2017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规例》第3(3)条(在该条关乎新订第1(i)(xxvi)段的范围内)开始实施的日期。换言之,新界的士于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的南面连接路(即顺朗路)之许可营业地区的生效日期为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以配合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的启用。
 
  政府发言人表示:「顺朗路相关的主线工程(即连接北大屿山公路往来市区方向的路段)现已完成,所有类别的士(即市区、新界及大屿山的士)届时均可经顺朗路主线往来香港口岸,为乘客提供服务。」
 
  因应港珠澳大桥项目,局长已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6条制订《2017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规例》,并于去年四月十八日刊登宪报,以修订《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374E章)附表7内包括新界的士的许可营业地区,从而方便乘客于港珠澳大桥启用后可从新界的士的许可营业地区往来香港口岸。
 
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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