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收集商非法收集处理属化学废物的汽车废偈油第五次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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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截获一名屡次违例的无牌收集商从北角锦屏街及大坑华伦街两间车房非法收集废偈油。该名无牌收集商过去曾四次被环保署控以非法收集化学废物而被定罪判罚。他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和涉案的协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鸿利汽车有限公司的东主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共被判罚款一万八千元。

  环保署于今年四月的执法行动截获一辆轻型货车,从北角锦屏街及大坑华伦街两间车房收集共四百升属化学废物的废偈油。经调查搜证后,环保署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向该无牌收集商及两汽车维修公司东主提出检控。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车辆维修工场所产生的废偈油属化学废物,含多种有毒化学物质,若不妥善处理,废偈油会渗漏到附近水道或泥土,污染环境及危害公众健康。

  发言人提醒所有车房营运者及车辆维修业人士,须按化学废物处置规例向环保署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妥善包装、标识及存放化学废物,并聘用持牌的化学废物收集商将废物运往持牌的化学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车主如需更换偈油或电池,应光顾已向环保署登记的汽车维修车房或公司。任何人士从事非法收集、存放、处置化学废物的活动,会被检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两年。

  更多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资料,可浏覧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