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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元朗和北区回收场及火炭工厦非法贮存有害电子废物分被定罪(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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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界元朗及北区三间回收场营运公司——生记实业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国际再生资源和世腾国际环保有限公司,以及位于火炭工业区的优科实业(香港)有限公司被控非法贮存有害电子废物,分别于十月九日及今日(十月十六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共被判罚款七万四千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环保署执法人员在今年三月的跨部门突击执法行动,先后侦破新界三个回收场非法贮存属化学废物的废印刷电路板及废铅酸电池,期间发现大量废印刷电路板被露天摆放或凌乱地贮存在没有封盖的胶箱及纸箱内,所含的有毒化学品及重金属,有可能污染附近环境。行动中查获超过六十袋废印刷电路板(共重逾十八吨)及七十个废铅酸电池,总市值约一百八十万元。

  此外,环保署人员在今年四月的突击行动中,发现火炭丰利工业中心一个单位非法存放约半吨属化学废物的废印刷电路板及废液晶屏。有关公司表示从事电子零件贸易,但环保署执法人员在现场单位查获经拆解的废电子产品,而该公司并未有向环保署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根据记录,该公司亦曾经因为非法入口大批有害电子废物,于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处罚款六万元。

  环保署经调查及搜证后,根据《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检控上述涉案四间公司。

  发言人强调,经拆解或破损的废印刷电路板、废液晶屏及废旧阴极射线显像管等有害电子废物,含多种重金属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而废铅酸电池含有铅、铅化合物及硫酸,均属化学废物。如不妥善处置,不但会污染环境,亦会危害相关从业员和公众的健康。环保署一直着力打击回收场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及进出口有害电子废物。任何人违反上述法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五十万元和监禁两年。 

  更多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资料,可浏览环保署网址: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15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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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人员今年三月在跨部门突击执法行动中,于新界回收场发现大量露天摆放的废印刷电路板。
环境保护署人员今年四月在火炭一工业大厦单位内发现的废印刷电路板及废液晶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