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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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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十月十三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想问三隧分流,其实现时看来都有不少议员不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如果最终在立法会真的未能通过的时候,会不会有一些后备方案?以及有议员批评,觉得政府与西隧讨论之前没有询问过其他持分者的意见,其实你怎样看这个批评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首先,我希望大家理解,在两个不同组织进行研究、探讨以至谈判的过程中,因为我们讨论的事情涉及隧道收费以至商业营运,事实上是有些敏感性,此其一。第二,亦是互相尊重,在未有结论之前,一般都不会向外公告。
 
     我们理解西隧(西区海底隧道),加上红隧(红磡海底隧道)和东隧(东区海底隧道),三隧分流这个建议其实在社会有多年讨论。到今天,透过我们政府团队作出的研究、经过顾问团队作出的分析和演算得出来的最佳方案时,我们觉得需要向社会和议会交代。我希望稍后在议会讨论时,我们尽一切努力向议会朋友解释,因为如果我们的加幅或者改变、不如我们所建议的情况下,便会流于选择第二、第三或更次佳的选择。当我们有方案可以解决交通挤塞,亦作出分流和可以纾缓隧道周围的交通,为什么我们不用这个方法而选择一个次佳的方案?我希望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另外,我们所说的是由一个水平调升至另一个收费水平,我明白在这个过程中个别驾驶人士是受到影响,需要付出多一些隧道费用,但我们又怎样看(这)对整体社会的效益?譬如说我们的建议可以令到香港整体社会每年可以节省八亿元的社会成本,可以减省每年3 800 吨二氧化碳排放,以及为市民提供快捷方便、不需要塞车的出行安排,这是不是一个好的处理方法?如果我们单纯看个别人士的付出,而看不到社会的付出时,这是不是平衡的看法呢?我希望大家都可以给予一下意见。
 
  我明白、亦尊重议会朋友的意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向他们作出解释,亦希望争取他们的支持。至于说如果议会不支持的话,我希望这不会出现,但我亦有责任指出我们和西隧的营运公司进行探讨和谈判过程,其实经过多轮的来回,这个方案是得来不易,而且是商业谈判的结果,任何改变都会令大家原则上同意的方案不能够进行,我希望大家明白。
 
记者:刚才指不会有任何改动会不会觉得是威胁议会的态度?另外想问「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土建会方面都有地产的代表,会不会有引起官商勾结的疑虑?会不会加入政府委任的委员而不是地产界的人士,来平衡委员的比例?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的安排是由(发展局)黄伟纶局长负责,我相信他稍后会向大家作详细解释。
 
  至于说方案是否可以有改动的空间,有关原则上的同意是基于许多考量,其中包括收费、补贴、甚至大家对日后车流的估算。这个原则上的同意是长时间互动和全面的考量,所以日后任何的改动,会对原先原则上的同意引伸到不能够让我们推行(方案)。这不是一个威胁,我只是将事实解释出来,任何机构涉及商业或非商业的谈判作出原则上的同意,如果任何一方作出修改,有关原则上的同意变为无效,我相信大家都明白这个原理。
 
记者:其实与西隧谈判的过程,可不可以透露谈判了多久?最后考虑的时候,是西隧的意见的比重考虑多些,还是政府专业推算的考虑多些?以及现时有不少红色小巴和邨巴都反对,觉得应该豁免他们的隧道费,他们觉得是变相补贴巴士。其实会不会考虑补贴红色小巴和邨巴,可以参考去年的交通津贴计划,之后会作出修改?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三隧分流安排下,其中亦涉及一些交通运输政策。香港的公共运输是全世界首屈一指,在效率、收费甚至服务方面都是非常优异。我们每天市民的出行,百分之九十都是透过公共交通工具。我们希望在香港道路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一些载客量大、效率高的公共交通工具付出的隧道费和路费应该相对较为便宜。一些载客量少、效率低的私人交通工具,我们觉得应该付出较为高的隧道费和道路收费,从而让市民出行时更为快捷方便,亦对社会的智慧城市的发展、节能减排方面作出贡献。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作出安排和西隧(的营运)公司进行研究、探讨甚至谈判,过程都花了几个月(时间),前前后后都有许多的细节,但谈判内容需要保密。
 
  至于你说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日后可不可以享有类同的豁免,这个我们聆听社会的声音,亦在《施政报告》作出一个叫「挤塞征费」的概念。「挤塞征费」的概念就个别交通工具的载客量、效率以至道路和隧道收费作出评估,所以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营办商的意见,我们会一并在「挤塞征费」计划内考虑。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10月13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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