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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施政报告》中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和产假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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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十月十二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就《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中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对冲」安排和产假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想问清楚立法时间表问题。是否觉得今届立法会任期内,单是草拟已经很复杂,更加不要想可以通过到法例?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当然,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完成法例草拟工作,我们都会尽快交予立法会审议,但因为这法例本身比较复杂,有不少有争议的地方,所以我们应该预留足够时间予立法会审议有关法例。所以,如果我们不能够在二○一九年前完成有关草拟工作,结果都是要在二○二○年立法会重组后,回来才重新审议有关法例。所以要看我们工作的进展。我们只能有信心说,在二○二二年前完成有关立法工作,而完成立法工作后,大约花两年时间将整个制度建立,然后可以实施有关法例的修订。
 
记者:但这样都会横跨两届政府,是否担心届时换了人,变成整个政策不知可否实行?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的连贯性相当大,就算好像「对冲」这个问题,我们虽然与上一届政府的决定有少少差异,但都是建基于上届政府最后订下有关取消「对冲」的框架思考。所以政策本身有延续性,而大家都知道特别在执行部分都是靠公务员系统,这系统的稳定性令我们在政策执行上的稳定性相当高。
 
记者:知道补贴的百分比不会写入法例,在五年检讨后,这是否真是一个终极方案或有再检讨的空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初步看,有关(政府)分担比例或你叫资助的比例,本身未必需要写入法例,因为那是一个行政安排。当然我们仍未进行有关草拟工作,届时细节我们都会看看。
 
  我们亦承诺,当制度修订执行后五年时作出检讨。因为现在制定有关安排时,都是基于过往一些数字去看,然后作出推算,所有推算都会面对一些所谓不确定的因素,所以如果能够在制度执行五年后,基于五年的资料去作一些重新的估量,我相信对于我们如果有需要优化该安排时,会有更加充实的资料,所以是应该做的。但可以改甚么、不改甚么就言之尚早。
 
记者:张宇人说希望这些劳工政策可以「斩件」推出,以免好像向雇主「开刀」,有没有可能强积金、侍产假、产假等等分开进行?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们在研究的工作,所有事都要同步去做,不过推行的时间表各异。侍产假我们希望在明年农历新年前完成有关工作;但产假方面的修订稍为复杂,不只是将10星期变成14星期这样简单,因为会涉及到另外四星期的安排和该10星期的安排有少少差异。所以该法例亦需要少少时间草拟,再通过立法会审议。立法会通过之后,因为该四星期产假,雇主是可以向政府申领有关产假的薪金,所以我们又要成立一个制度进行有关工作。当你用公帑时,该制度本身虽然我们会力求简单,但都要谨慎,所以亦需要时间建立有关制度,故此产假的时间表实际上不可以太快。所以,我们如果只说刚才该三件事,侍产假会先行,接下来是产假,然后才是取消「对冲」。多谢。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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